六、保障措施
按照《上海市加快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创新发展实施意见》、《上海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应用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要求,以治理、资金、人才、标准、合作为重点,加快体制机制创新,优化要素供给,形成与新形势下两化深度融合发展相适应的保障体系。
1、优化综合推进体系
协同市区两级信息化部门、行业协会、高校科研机构等多元主体力量,明晰责任范围,形成推进合力;发挥各行业协会、产业联盟作用,动员企业积极参与两化融合实践;引导市级两化融合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高校科研机构加强技术和商业模式协同创新,实现“产学研用”联动。
2、完善资金扶持政策
扩大资助范围,将模式创新、业态创新等纳入两化融合扶持政策适用范围;创新资助方式,将财税支持方式由支持企业为主转为支持平台为主,由事前资助为主转为事后评估补贴为主,由补生产、补项目为主转向补需求、补人才为主;理顺两化融合投融资体制,引导各类市场资本投向两化融合重点领域和区域。
3、培养引进产业人才
加大两化深度融合创新型和复合型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对关键岗位人才给予相关政策优惠,支持和鼓励各区推行各具特色的人才扶持政策;开展企业管理者两化融合、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等培训,依托骨干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打造一批品牌培训项目;以上海工业互联网产业联盟、首席信息官联盟为依托,促进企业间两化融合经验交流。
4、健全标准规范体系
围绕智能装备/产品、网络互联、工业云和大数据、行业应用等重点领域,按照急用先立、成熟先上、重点突破的原则,制定行业应用规范和实施指南;发挥行业协会、企业在标准制定中的重要作用,支持组建重点领域标准推进联盟,协同推进标准研制与推广;支持企业主导或实质参与相关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提升上海在国际和行业标准中的话语权。
5、深化国际交流合作
推动上海与美国、德国等发达国家在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等领域的广泛合作,支持本市重点产业园区、骨干和新锐企业、高校科研机构与国际领军企业的全面交流和深度合作;积极对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鼓励上海企业“走出去”,与沿线国家企业开展两化融合技术、标准、人才、产业等方面的合作交流;加强长三角地区和长江经济带两化融合合作交流,促进技术合作创新和产业梯度转移,建立区域两化融合联动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