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本规划的实施由省减灾委统筹协调,通过优化整合各类防灾减灾救灾资源,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和实施保障机制。省减灾委成员单位要抓好规划目标、主要任务落实和重大项目实施。各地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因灾制宜、强化实施,确保规划目标实现、主要任务落实、重大项目实施。
(二)加强规划衔接,促进纵横协调。省减灾委各成员单位编制指导行业发展的专项规划和事业发展规划时,要加强与本规划有关内容的衔接与协调,有关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要与本规划相衔接。各地在编制本地防灾减灾救灾规划时,要加强与本规划的衔接,贯彻落实本规划的总体部署和总体要求。
(三)加强资金保障,畅通投入渠道。建立健全防灾减灾救灾资金多级分担机制,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和使用。规范救灾补助项目、补助标准。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加大对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支持力度。
(四)加强人才培养,提升队伍素质。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防灾减灾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2010—2020年)》,加强人才培养,扩充人才队伍数量,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人才队伍素质,形成以防灾减灾救灾管理和专业人才队伍为骨干力量,以各类灾害应急救援专业队伍为突击力量,以基层社区灾害管理者和灾害信息员为基础力量,以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队伍为辅助力量的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做到队伍健全、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制度完善、效能显著。
(五)加强跟踪评估,强化监督管理。省减灾委负责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省减灾委成员单位要加强对相关领域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各地要加强对规划相关内容落实情况的评估。省减灾委办公室负责规划实施评估工作,并向省政府、省减灾委提交实施情况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