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重大项目建设
(一)自然灾害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工程。加强省、市、县级自然灾害应急指挥系统建设,综合利用固话网、移动网、专网建立多网融合应急通信指挥系统,实现灾情、决策、指挥等各类信息及时传递。以人防现有指挥平台作为应急救灾指挥备用平台并加强建设,开发应用人防警报的应急灾情报警功能。构建集灾情信息处理与发布、应急联动、视频会商、远程指挥和语音调度等多种业务模式于一体的指挥调度平台,实现省、市、县三级即时信息高效处理、互联互通,提高救灾应急管理水平。
(二)精准化气象减灾救灾建设工程。在暴雨洪涝和地质灾害频发的行政村建设自动气象灾害监测站,对可能诱发山洪、泥石流、崩塌、滑坡等灾害的暴雨进行自动监测和预警。建立主要气象灾害风险区划评估数据库,建成应对气候变化决策支撑系统。
(三)防洪抗旱减灾工程。加强江河治理骨干工程建设。建成出山店水库、前坪水库,加快张湾水库前期工作并争取开工建设,加快开展下汤水库及袁湾、晏河、白雀园等大型水库前期研究。实施淮河干流一般堤防加固工程,对北汝河、洪汝河、惠济河、伊洛河、史灌河、贾鲁河、颍河、丹江、涡河、卫河、唐白河等11条重要支流进行治理。加快淮河流域和海河流域蓄滞洪区建设。开展淮河、沙颍河等骨干河道标准化堤防建设前期规划研究。实施黄河下游治理项目、黄河下游二级悬河治理工程、黄河潼关至三门峡大坝河段治理工程、金堤河干流河道治理工程、沁河下游河道治理工程、黄河下游滩区安全建设工程等项目。进一步加强防洪薄弱环节建设。继续实施中小河流治理;建设山洪灾害防治工程,完善预警预报系统;完成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治理及重点涝区治理工程;加快实施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实施病险水库、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启动宿鸭湖水库清淤工程建设;按计划开展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工作。切实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积极推进全省水利工程划界登记工作,明确防洪保护区范围,落实管护主体、管护责任,达到管理者责权利相统一。完善全省防洪工程体系,开展洪水风险图成果推广应用工作。进一步健全7支省级防汛机动抢险队、141支县级抗旱服务队管理、运行、投入机制,实现良性发展。
(四)地震构造探查工程。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城乡地震构造探查,尤其是对重点地区、重点城市及其附近的主要断裂开展危险性评价。建成包括全省1∶20万地震构造图、重点城市1∶5万和区域重点断层1∶10万主要活动断层分布图等为主要内容的地震构造数据库管理系统,提供数据信息查询服务。对我省已发现的规模大、活动时代较新、地震危险性较大的重要断裂开展活断层探测及地震危险性评价。完成省辖市及省直管县(市)活断层探测及地震危险性评价。对全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县级城市的主要断层开展活断层探测及地震危险性评价。
(五)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程。未来5年全省建设县级森林防火专业队45支、跨区域性防火专业队16支;对省级森林航空消防站进行升级改造,建设移动航站1个、临时停机坪19个;新建生物防火隔离带1000公里;完善森林防火预警监测和信息指挥系统;新建和升级国有林场防火应急道路400公里。完善全省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和防治减灾体系,在重点林业县(市)建立一批自动化监测站点,加强对美国白蛾、松材线虫及食叶害虫的灾害预警;推广政府购买服务,选择一批重点县示范推广林业有害生物社会化防治模式,大力扶持和发展多形式、多层次、跨行业的社会化防治组织,不断提升防治能力,减轻灾害损失;适应林业有害生物应急防控的实际需要,加强药剂药械储备库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防治所需药剂药械等物资储备,积极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突发林业病害应对能力。
(六)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全面完成山地丘陵区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工作,完善隐患数据库,实现地质灾害隐患点动态化管理。完善山地丘陵区市、县两级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系统和以群测群防为基础的群专结合监测网络,形成较完备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创新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机制,拓宽资金投入渠道,深入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点居民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力争到2020年基本消除或减轻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威胁。
(七)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工程。采取新建、改扩建和代储等方式,因地制宜、统筹推进,形成分级管理、反应迅速、布局合理、规模适度、种类齐全、功能完备、保障有力的中央、省、市、县四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完成省救灾物资储备库迁建工程。以省救灾储备库为中心,在商丘、洛阳、安阳、南阳市各设1个分库,每个分库2500平方米。各地都要建设符合标准的救灾物资储备库。科学确定各级救灾物资储备品种及规模,形成以中央储备为核心、省级储备为支撑、县级储备为依托、乡镇和社区储备为补充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救灾物资储备机制,通过协议储备、依托企业代储、生产能力代储和家庭储备等多种方式,构建多元、完整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完善救灾物资紧急调拨跨部门、跨区域军地间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科技支撑引领作用,推进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信息化建设,提升救灾物资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管理水平,救灾物资调运更加高效快捷有序。确保自然灾害发生12小时之内,第一批救灾物资运抵灾区,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初步救助。
(八)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与应急避难场所示范工程。建立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标准体系,制定社区基础设施设防、社区灾害风险识别与评估、社区灾害风险图编制、社区应急疏散和逃生指示标示、社区应急预案编制、社区应急演练、社区应急物资和装备配置、社区应急避灾点管理、社区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教育、社区防灾减灾救灾服务等标准规范,提高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评价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开展社区灾害风险识别和隐患排查,编制社区灾害风险图。修订完善社区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建立社区应急救援和志愿者队伍。提升社区基础设施设防水平,合理配置社区应急物资装备。提升社区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教育与服务水平,建立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跟踪评价与退出机制。创建200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500个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在每个省辖市至少新建或改扩建1个能够为城市居民提供较长时间避难和集中性救援、承担应急指挥和避难救援中心任务的城市综合性示范应急避难场所。选择28个典型的农村自然灾害频发区,依托现有设施新建或改扩建乡村综合性示范应急避难场所,满足灾害应急救援和较长时间避难需求。
(九)防灾减灾宣传教育与科普工程。制定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指导意见,推动县(市、区)试点新建或改扩建一批融宣传教育、展览体验、演练实训等功能为一体的教育基地。开发动漫、游戏、影视等防灾减灾救灾文化产品。将防灾减灾救灾培训纳入各级党校或行政学院培训体系,提高领导干部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