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图看懂:武汉落户新、老政策间有哪些变化?
热点问题解答:
“户籍新政”的基本原则和适用区域范围?
适用户口迁移政策的区域范围,中心城区包括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铁箕山派出所,东西湖区常青花园派出所的所辖区域;开发区包括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化工区的所辖区域;新城区包括蔡甸、江夏、东西湖、黄陂、新洲区的所辖区域。
“户籍新政”新增了哪些政策?
新增了国家、省、评定的各类人才,在汉就业创业博士、硕士研究生,各类高级专业技术和高技能人才,“四上企业”高管班子成员,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外来务工人员及其他特殊贡献者,公务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全日制大学专科和非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等7项落户政策。
“户籍新政”调整放宽放开了哪些政策?
放宽放开6项落户政策:放宽非本市户籍人员到开发区、新城区区域落户,中心城区夫妻投靠落户,子女投靠父母落户,新城区户籍人员到中心城区、开发区落户等4项落户条件。放开新城区、开发区夫妻投靠落户,新城区、开发区户籍人员在城镇落户等2项落户限制。调整规范3项落户政策:调整父母投靠子女落户条件,调整开发区户籍人员到中心城区落户条件;规范本市生源学生回原籍落户、学生集体户滞留人员落户。
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落户有哪些政策?
一是具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在本市就业创业,可申请在本市落户;还需办理配偶、子女、父母随迁落户的,应符合投靠条件。
二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不满3年的毕业生,在本市就业创业,可申请在本市落户。
三是在本市就业创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已满3年,本科学历年龄不满35周岁、专科学历年龄不满30周岁的毕业生,在本市就业创业,可申请在本市落户;还需办理配偶、子女、父母随迁落户的,应符合投靠条件。
四是非普通高校本科及研究生学历或者学位年龄不满30周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在本市就业创业,就业的单位连续缴纳城镇社会保险1年以上,创业的正常经营半年以上,可申请在本市落户,还需办理配偶、子女、父母随迁落户的,应符合投靠条件。
五是武汉地区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或取得中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技工学校毕业生,外地生源毕业不满1年在汉就业并列入我市急需专业目录范围,本市新城区生源毕业不满2年在中心城区、开发区就业的,可申请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