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国各省市“一带一路”最新政策汇总一览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5-17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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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积极开展学术交流与科研合作。

鼓励支持我省高校师生、教育科研部门专家学者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学术交流和科研合作。加强学术交流合作机制建设,打造“一带一路”学术交流平台。充分发挥省级教育科研部门智库作用,建设“一带一路”教育科研共同体,开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区域教育法律、政策协同、教育发展重大战略问题、教育教学等学术研究及交流活动,为教育区域政策制定、我省与沿线各国学校和社会力量开展教育合作交流提供政策咨询服务,推进“一带一路”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支持高等学校依托学科优势专业,建立产学研用结合的国际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国际技术转移中心,与沿线各国共同应对经济发展、资源利用、生态保护等重大挑战。

(八)充分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支持教育交流。

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办学特色优势,积极吸纳更多民间智慧、民间力量、民间方案,支持和鼓励企业和社会机构、专业组织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教育行动计划,完善政策,加大资金等支持力度,激发民间开展教育国际合作交流热情。支持企业和个人依法参与中外合作办学、合作科研、涉外服务等教育对外开放活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切实加强和改进对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领导,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市、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将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谋划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的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时间表和路线图,采取有力举措,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教育交流合作。

(二)加强教育外事队伍建设。

切实加强教育外事队伍建设,选配具有过硬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跨文化沟通能力、严守外事纪律、认真负责、求真务实、开拓创新、身心健康的人员从事教育外事工作,通过岗位锻炼和国内外培养培训,努力提高其政治素质和教育外事业务水平,不断提高队伍的战斗力和执行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教育外事队伍,保证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教育交流合作有人做、做得好。

(三)加强经费保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保障“一带一路”专项教育交流合作经费需要。各高校也要根据教育对外交流合作需要,设立或配套“一带一路”专项教育交流合作资金,不断加大外事经费投入。坚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外事经费管理规定,细化管理措施,加强教育外事经费管理,提高外事经费使用的规范性、质量和效益。

(四)加强工作督导和舆论宣传。

各市、各高校要积极推进本市本校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教育交流合作,加强工作督导,狠抓落实,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保证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教育交流合作项目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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