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紧扣“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围绕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将北京保险业发展与首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规划进行有机衔接,按照“一个指导思想、四项具体目标、六项落实措施”对北京保险业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指导思想。《实施意见》提出“十三五”期间北京保险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北京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积极推进“防控风险、服务大局、改革发展”三大战略,主动适应北京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形势和要求,不断扩大有效保险供给、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保险服务需求,着力构建与北京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保险服务业,为加快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发展目标。《实施意见》明确了“十三五”期间北京保险业发展“一个总体目标”和“四个具体目标”。“总体目标”即是将北京保险市场建设成为发展水平领先、市场体系完善、功能作用突出、综合竞争力较强的区域保险市场。“具体目标”包括行业发展水平保持领先、服务大局能力显著提升、消费者满意度持续提高和监管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
(三)具体措施。为实现北京保险业“十三五”发展目标,《实施意见》从六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
一是推进现代保险服务业建设。围绕首都城市功能定位,支持市场主体的丰富和中介市场的发展,完善交通违法浮动系数,进一步深化北京商业车险费率改革,鼓励在京保险机构积极利用总部经济优势参与国际竞争。
二是助力北京经济社会发展。鼓励探索“首购首用”风险补偿机制,推进北京保险产业园建设,鼓励保险机构从产品、资金、服务等多维度支持北京科技创新和文化中心及重点领域建设,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
三是参与北京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深化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机制,推动实现案件全流程线上处理,缓解首都交通拥堵,加快发展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责任保险产品,促进在安全生产、医疗管理、特种设备运维等领域发挥作用,推动保险纳入特大型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体系,逐步构建支持环保、节能、绿色交通等产业发展的绿色保险体系。
四是构筑保险民生保障网。全面推广老年人意外险、低保低收入群体意外伤害保险和独生子女家庭保障计划,推进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项目试点和税优型商业健康保险发展,配合地方政府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配合开展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持续推进北京健康保险信息平台建设和运用,积极参与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经办服务。
五是加快保险监管现代化建设。借助信息化手段,加强风险监测和预警,严厉查处保险欺诈、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行为,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持续开展保险服务等方面的指标评价和披露,完善“四位一体”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
六是改善保险行业发展环境。搭建北京保险业信用信息管理体系,探索建立保险机构信用评级制度,支持搭建京津冀跨区域保险欺诈信息交互平台,扶植行业创新机制,培养高素质保险人才队伍,提升全社会保险意识。
(四)实施保障。《实施意见》最后还明确了执行和落实的工作机制,要求保险机构、行业社团组织等有关部门要根据《实施意见》要求,按照职责分工严格落实相关措施,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