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行权时间、方式与处理顺序
(一)非到期日
当日交易时段,客户通过客户端,可以对期权持仓提交行权申请。结算时,交易所处理当日行权申请。
(二)到期日
当日交易时段及闭市后15:30前,客户可以通过客户端提交行权或放弃申请,会员可以通过柜台系统提交批量放弃指令,也可以通过会服系统提交单笔行权申请。
闭市后客户提交行权或放弃指令的截止时间(例如15:15),由会员与客户在交易所规定的提交申请时间内事先约定。
(三)到期日行权处理顺序
到期日结算时,对于买方行权申请,交易所按以下顺序处理买方到期期权持仓:
第一步,处理以指令形式提交的行权、放弃申请(客户和席位)及会员批量放弃(通过柜台系统提交)。按照提交时间顺序,从后到前处理;
第二步,处理会服提交的单笔行权申请。按照提交时间顺序,从后到前处理。累计提交的申请量超过实际持仓量的,结算时按照上述顺序和实际持仓数量处理;
第三步,对剩余持仓进行自动行权或自动放弃处理。
例如,SR709当日结算价为6085,收盘价6110,某客户买看涨、买看跌期权持仓情况如下:
交易所对客户的申请处理顺序为:先处理以指令提交的3手行权申请,其次处理以指令提交的2手放弃申请,再处理会服提交的4手放弃申请,最后处理会服提交的7手行权申请(剩余3手持仓,实际行权3手)。结算时SR709C6100无剩余持仓,因此交易系统不再进行自动放弃处理。
对于SR709P6100,通过交易系统或柜台、席位提交申请如下:
交易所对客户申请处理顺序为:先处理以指令提交的4手、1手放弃申请,再处理会服提交的1手、2手申请行权。结算时SR709P6100剩余持仓还有2手,相对结算价有实值额,因此,交易系统对剩余2手持仓进行自动行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