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城市合作行动计划(2017年-2020年)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4-12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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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四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

根据《行动计划》,四市将共同加快构建泛在高效的信息网络,加快四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支持云计算、大数据与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融合发展,打造智慧城市群。

加强四市政务网络资源共享,推进人口、法人、空间地理、宏观经济信息四大基础数据库建设,推动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交换。加快建立四市之间数字认证、物流配送、网上支付等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和公共信息平台,协同建设长江中游城市群信息港。建立网络信息安全应急体系合作机制,加强重要数据在各环节的安全保护。推进武汉、合肥、南昌等大数据交易中心和产业基地建设,支持长沙建设信息安全产业基地,支持武汉建设国家网络安全人才与创新基地。

推进四市油、气、电输送网络一体化建设,多渠道开拓能源资源,促进资源共享,构建安全、清洁、经济、高效的一体化能源保障体系。共同加强能源输入通道建设,加大西部天然气引入力度。大力发展智能电网,推进新能源加快并网,共同探索电力安全体系及应急处置体系,提高区域电网抗灾害能力和减灾应急能力。

推动水利工程共建。加快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进一步加强长江、淮河干流堤防建设,推进汉江、湘江、赣江等主要支流河道综合治理,积极开展水系综合整治。按照流域防洪规划,完善以河道堤防为基础,以流域综合调度为重点,以蓄滞洪区运用为补充的防洪减灾体系。共同完善长江、洞庭湖、鄱阳湖、巢湖等水系的防洪和水量调度,建立联合调度系统和监管合作机制。共同抓好水库除险加固和排渍排涝设施建设,加强防灾减灾特别是洪涝灾害方面合作交流,全面提高城市防洪减灾能力。

市场一体化

建立区域标准联盟机制

在金融一体化方面,四市将推动金融同城化,构建区域性金融结算、交易平台,推动区域内金融机构跨行政区划互设机构,开展业务合作,享受本地金融机构同等待遇。建立长江中游城市群金融管理部门负责人对话机制。依托各地现有交易平台,加强城市群内的金融交易合作,鼓励全国性证券期货交易所和交易机构参与区域性要素市场建设。

在工商市场管理一体化方面,将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实现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一体化。推进城市群消费维权协作平台、长江中游城市群工商政务云平台建设,建立消费者维权一体化机制。强化跨地区著名商标保护措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协作、应急联动、议事会商等协调机制,联合开展执法打假。

在区域信用联动方面,将建立城市群企业信用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实现组织机构代码、企业登记、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监管等信用信息共享。建立完善信用激励和惩戒联动机制,建立一体化的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制度,建立地区间诚信企业、诚信个人和失信黑名单互认制度,营造“一处守信、处处受益,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社会诚信发展环境。

在人力资源市场方面,将构建一体化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实现人力资源网互联互通,及时发布人力资源和岗位信息。深化人才交流合作,探索建立统一的人才评价体系,实现人才资质互认互准,促进人才顺畅流动,互相支持急需紧缺人才培养。进一步完善“双创”合作机制,建立“众创空间”联盟。建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联系机制,加强劳动保障监察,联合开展年终务工人员工资清欠行动。

在质量技术监督方面,将建立区域标准联盟机制,在信息技术、智能制造及生命健康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及现代服务业领域共同培育发展团体标准、组建标准技术联盟,探索开展一体化的质量评估、验证和认证。继续加强品牌互认、检验检测结果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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