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全民创业行动计划(2017-2020年)》(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4-09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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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民创业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聚焦富民持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若干意见》(苏发〔2016〕49号)要求,现将《全民创业行动计划(2017-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此件公开发布)


全民创业行动计划(2017-2020年)全文:

创业是群众致富的最大潜力,是扩大就业的关键之举。为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关于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聚焦富民持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若干意见》(苏发〔2016〕49号)要求,大力推进创业富民,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打造发展新引擎,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围绕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两聚一高”新部署,大力推进大众创新创业,以大学生、农民、科研人员、城镇失业人员、留学回国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为重点,突出创业政策拓展、创业能力提升、创业载体建设、创业服务优化、创业氛围营造,充分激发全社会创业活力,加快形成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新机制,推动创业向大众化、发展型、全领域转变,打造“创业江苏”品牌,拓展就业新空间,千方百计增加城乡居民收入。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底,基本形成创业主体多元、创业层次提升、创业领域扩大、创业形式丰富的全民创业新格局,劳动者的创业参与率、创业成功率、稳定经营率和带动就业率进一步提高,江苏成为全国领先、充满活力的创业高地。

——每年创业培训10万人以上,培训合格率、培训后成功创业率分别达90%和50%以上。

——每年遴选认定省级创业示范基地40个,累计建成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园80家、各类创业载体不少于2000家。

——设区市基本达到国家创业型城市标准,40%以上的县(市)建成省级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城市,省级创业型街道(乡镇)、社区(村)、开发园区分别达80%、70%和90%以上。

——每年扶持成功自主创业12万人以上,带动就业60万人以上,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劳动者都能得到支持、投身创业。

——新登记注册的初创企业户数、吸纳从业人员数年均增长10%以上,采用新技术新模式的创业企业不断涌现。

(三)基本原则。

——坚持推进创业与富民增收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创业政策体系,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营造普惠均等的创业环境,促进创业便利化,使有梦想、有意愿、有能力的劳动者都能实现创业,通过创业增加收入,让更多的人富起来。

——坚持鼓励创业与促进就业相结合。支持劳动者通过自主创业拓展发展空间、彰显人生价值,实现更高质量、更高层次的就业,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带动更多劳动者多渠道、多形式就业。

——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坚持需求导向,尊重创业创新规律,注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放宽政策、放开市场、放活主体,构建有利于全民创业蓬勃发展的市场环境和政策环境。

——坚持外部激励与内生发展相结合。加强创业政策解读和创业典型宣传,大力弘扬创业精神,厚植创业文化,释放创业活力,激发创业热情,充分调动广大劳动者想创业、敢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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