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协调各区联动发展
一、改善城乡结合部环境
加快城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向城乡结合部地区的延伸覆盖,加强医疗卫生、教育、交通出行等公建便民生活设施配套建设。规范建设行为,避免出现新的“城中村”。强化城乡结合部社会管理和服务,加强环境整治和社会综合治理,改善社区生活居住条件,增强服务城市、带动农村、承接转移人口的功能。
二、增强各区协调联动发展能力
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基本原则,理顺财政、规划国土、城市投融资管理体制机制,健全转移支付、税收返还机制,按照“财随事转”原则科学配置各级财力,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重点围绕产业发展、规划建设、国土开发、项目投资、城市管理、市场监管、民生事业等领域深化简政强区事权改革。破除行政壁垒,推进跨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统筹跨区产业分工、基础设施、环境治理等协调联动,实现资源共享、环境共治。
第四章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改善城乡生态人居环境
制定实施《美丽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完成213个市级美丽乡村建设,推动每个区重点建成1—2个特色显著、成规模上水平的美丽乡村群,推动美丽乡村由单村整治向连线成片升级拓展,深化名镇名村创建活动,实施古村落修缮、保护、利用工程,彰显岭南乡村特色,全面开展城乡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建设。
第一节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一、大力发展观光休闲农业和乡村生态旅游业
强化规划引导,推动实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规划,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财政贴息、产业投资基金等方式扶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业发展,着力改善休闲旅游重点村进村道路、宽带、停车场、厕所、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基础服务设施。重点打造观光休闲农业示范点、星级“农家乐”、“乡村旅社”、美丽乡村和文化名镇名村,建设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的魅力村庄和森林景区。实施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提升工程,每年创建30个左右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镇、50个左右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打造乡村旅游品牌,积极扶持农村发展休闲旅游业合作社,大力发展“互联网+乡村旅游”,实施“智慧乡村游”工程,建设智慧乡村旅游试点村、示范村。加强区域性推介和宣传,规划建设若干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推进乡村旅游连片开发,推动从化区良口镇、增城区派潭镇等广东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镇建设,推动广东省以及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创建工作。
二、完善生态用地和耕地、基本农田保护和生态公益林经济补偿机制
实施生态贡献权补偿措施,逐步推动发展生态贡献权交易。加强农田保护,大力推进农田鱼塘基础设施建设,增强示范基地在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中的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打造安全农业,健全农业污染源减排和治理机制。实施农药化肥零增长行动,大力推广生物有机肥、低度低残留农药,推广“水肥一体化”等高效农业节水技术。抓好重点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减排,建立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控机制,开展受污染土壤生态修复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