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商情报网讯,保监会今日发布关于筹建海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
海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备组:
你筹备组《关于再次报送海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拟设)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的请示》及相关补正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海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智信利达投资有限公司、舜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仲山裕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海南新建桥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本源建投(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共同发起筹建海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5亿元,注册地海口市。拟任董事长潘细亚,拟任总经理李高峰。
二、你筹备组应当自收到批准筹建通知之日起1年内完成筹建工作,筹建期间不得从事保险经营活动,未经批准不得变更投资人、拟任董事长和拟任总经理。
三、你筹备组应当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筹建事宜,并将筹建过程中的有关情况及时报告我会。
四、筹建完毕,你筹备组应当及时上报开业申请。在我会验收合格并下达开业批复后,再到工商部门注册登记。
中国保监会
2017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