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木桶能装多少水,是由最短的那块木板决定的。在浙江保持先发体制机制优势的基础上,补齐短板、协调发展的理念,关乎浙江加快转型升级、提升发展质量的“成色”,也是浙江发展的后劲、空间所在。
新的五年,浙江如何提高均衡水平,不断夯实发展根基?在日前出炉的政府工作报告和《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浙江已经作了一番谋篇布局。这些内容将如何影响浙江经济的发展?要赢得整盘棋,又该从何处着力?且看专家们的分析解局。
城乡发展一体化
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化和城乡一体化。
——摘自政府工作报告
2015年9月8日,湖州德清县洛舍镇砂村村面积20亩的废弃采石场拍出1150万元高价。沉睡的农村资产被一记改革之锤唤醒。这是浙江首宗以拍卖方式出让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也是城乡建设用地“同权同价”的首次大胆探索。
“农村‘三权’改革,是破除城乡财产权益二元化的突破口。”浙江大学求是特聘教授、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卫龙宝说,通过探索建立农村和城市、农民和居民间的联动机制,破除二元对立的藩篱,对城乡均衡发展至关重要。中心镇、小城市和新涌现的特色小镇,都成为浙江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战略节点和重要平台。
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重在“全面”,也难在“全面”。从浙江的实际来看,坚定不移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是全面小康的一步重棋。
推进新型城市化,关键在于人的城市化。在卫龙宝看来,城乡一体化的全面实现,意味着户籍人口城市化率也要向常住人口城市化率看齐。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是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革命性探索,它意味着对居民的定位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过渡,有利于农民在城市进得来、住得下、融得进、能就业。
“十三五”时期,浙江将继续积极有序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促进大中小城市(镇)和城乡协调发展。提高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质量,在更高层次上推进城乡相向而行、融合发展。
浙江省农办副主任邵峰认为,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关键是要构建城乡一体化制度体系,让城乡居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过程、公平分享现代化成果,让县县建成全面小康、人人享有全面小康。一方面,要完善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体制,不断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另一方面,要着力构建城乡生产要素平等交换体制,深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土地制度、金融制度、户籍制度改革,大力促进农村土地、资金、技术、劳动力合理流动和优化组合,形成新的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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