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网站2月17日消息,全面做好“十三五”时期农业农村发展改革工作。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三农”工作肩负的使命极其重大。要适应新常态,落实新理念,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要求,以创新发展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以协调发展补上农业农村发展短板,以绿色发展引领农业农村发展方向,以开放发展拓展农业农村发展空间,以共享发展增进农民福祉,着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民奔小康。
(一)着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把农业农村作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专项建设基金支持的重点领域,集中资金用于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的重大工程,确保农业农村投入力度不减弱、总量有增加、重点建设任务不打折扣。加快推进水利工程建设,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等建设运营,力争到2020年172项重大水利工程全面开工建设。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保口粮、保主产区、保耕地、保产能、保大户为重点,着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力争到2020年建成高标准农田10亿亩。加快现代种业发展,力争到2020年建成区域性粮食良种繁育基地100个。
(二)积极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积极推进产城融合,推动城乡产业协调发展。加快实施“百县千乡万村”试点示范工程,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商业模式,延伸农业产业链,创新发展模式,培育新型业态,打造领军企业。实施农产品品牌提升行动,推进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品牌化建设,严格生产管理、产品认证和证后监管。
(三)不断完善农产品价格和市场调控制度。更加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和保护农民利益并重,“分品种施策、渐进式推进”,不断改革完善农产品市场调控制度。继续实行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合理确定最低收购价格水平。加快推进玉米收储制度改革,合理安排消化库存,引导多元市场主体入市。深入推进新疆棉花、东北地区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完善补贴发放方式。完善农产品信息统计发布制度,稳定市场预期。
(四)努力加大农业资源保护和生态修复力度。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加快编制出台耕地、草原、河湖休养生息规划。实施并完善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总体规划,扩大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农牧交错带已垦草原治理、东北黑土地保护试点范围,启动地表水过度开发治理试点,探索农业资源合理利用、保护修复的新模式和运行机制。推进国土绿化行动,加快防护林体系、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加强京津风沙源区、青海湖等重点区域生态综合治理。
(五)深入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尽快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抵押、担保试点。改革农村土地征收制度,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在符合规划、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加快建立产权流转和增值收益分配制度。在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基础上,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探索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的有效途径。推进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明晰经营性资产产权归属,将资产折股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更多权能,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和收益分配制度。
(六)全面推进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继续加强农村水电路气信和农村教育、卫生、养老、文化、体育等基础设施建设,研究制定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的意见,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共建共享,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脱贫攻坚工程,按照“五个一批”的总体部署,实施产业扶持、转移就业、异地搬迁、生态保护、教育医疗等扶贫工程,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实现社保政策兜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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