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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卫计委:重大疾病患者出院前3天完成新农合医保结算

宏观来源:时间:2016年02月16日 17:29 编辑:中商情报网

为切实解决重大疾病患者看病就医费用结算困难,全面实现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重大疾病医疗保险、民政医疗救助等“一站式”即时结报服务,甘肃省卫生计生委2月2日下发《关于做好新农合重大疾病省级结算相关工作的通知》,决定即日起在新农合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全面开展新农合重大疾病省级结算工作,并对“一站式”即时结报服务提出时间限定。

《通知》要求,重大疾病保险经办机构和民政医疗救助部门要加强与各定点医疗机构业务衔接,确保重大疾病参合患者在各定点医疗机构出院时,全面实现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大病保险理赔补偿和民政医疗救助窗口“一站式”即时结报服务。新农合省级各定点医疗机构必须严格遵循重大疾病临诊疗路径规范,在相应病种费用限额标准内,一律按照其合规费用的70%在患者出院前3天完成新农合基本医保结算直补;大病保险机构在患者出院前2天完成理赔补偿;民政部门在患者出院前一天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患者完成医疗救助补偿;患者出院当天结清自付费用。

省级新农合各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新农合重大疾病病种目录对患者入院进行审核把关,严禁将不符合重大疾病治疗指征的普通疾病、分级诊疗病种患者收治入院。对于各省级定点医疗机构随意放宽收治标准、不严格核实病人身份和病种、不及时为患者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的行为,省新农合管理中心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于因病情需要到省内参合地以外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新农合重大疾病患者,参合地的新农合经办机构和医疗机构要正确引导患者就近选择重大疾病定点医疗机构救治,按规定程序提前办理新农合转诊转院审批手续,并及时在省级平台办理网上转诊审批手续。

甘肃省卫生计生委将不定期组织基层卫生、医政医管、药政管理、综合监督等部门力量,对重大疾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突击抽查,发现问题,通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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