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市场广为关注的注册制进程,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8日在例行发布会上介绍,今年3月1日并不是注册制改革正式启动的起算点,改革实施的具体时间将在完成有关制度规则后另行提前公告。目前,证监会相关规章规则的起草工作正有序进行。邓舸同时表示,证监会将合理安排现行核准制新规下新股发行。
3月1日并非注册制启动起算点
邓舸表示,此前,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有关规定的决定(草案)》的议案,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授权期限为两年。
“这里讲的3月1日,是指全国人大授权决定二年施行期限的起算点,并不是注册制改革正式启动的起算点,改革实施的具体时间将在完成有关制度规则后另行提前公告。”邓舸强调。
全国人大的授权决定,为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此前证监会也表示,这一决定的正式通过,标志着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是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的重大进展,也是完善资本市场顶层设计的重大举措。
邓舸介绍,为此,需要国务院根据授权对注册制改革作出相关制度安排,出台相应的文件。证监会将根据国务院确定的制度安排,制定《股票公开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据悉,目前证监会相关规章规则的起草工作正有序进行,待各方面条件成熟后,将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而在注册制正式实施前,证监会将按照现行核准制的要求,继续做好股票发行审核工作。与此同时,证监会将做好发行审核工作向注册制过渡的预案,对发行审核工作作出合理安排,确保实现发行审核工作的平稳衔接。相关方案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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