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目标和任务
本规划所指足球场地包括5人制、7人制(8人制)和11人制场地;标准场地指11人制足球场。
(一)建设目标
到2020年,全国足球场地数量超过7万块,平均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达到0.5块以上,有条件的地区达到0.7块以上。足球设施的利用率和运营能力有较大提升,经济社会效益明显提高,初步形成布局合理、覆盖面广、类型多样、普惠性强的足球场地设施网络。
(二)建设任务
全国建设足球场地约6万块。
——修缮改造校园足球场地4万块。坚持因地制宜,逐步完善,充分利用现有条件,每个中小学足球特色学校均建有1块以上足球场地,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均建有1块以上标准足球场地,其他学校创造条件建设适宜的足球场地。
——改造新建社会足球场地2万块。除少数山区外,每个县级行政区域至少建有2个社会标准足球场地,有条件的城市新建居住区应建有1块5人制以上的足球场地,老旧居住区也要创造条件改造建设小型多样的场地设施。
——完善专业足球场地。新建2个国家足球训练基地。依托现有设施,建设一批省级足球训练基地。鼓励职业俱乐部完善各梯队比赛和训练场地。
四、建设方式和资金来源
(一)建设方式
——综合利用。立足整合资源,充分利用体育中心、公园绿地、闲置厂房、校舍操场、社区空置场所等,拓展足球运动场所。
——修缮改造。立足改善质量,对农村简易足球场地进行改造,支持学校和有条件的城市社区改善设施水平。
——新建扩容。立足填补空白,将足球场地设施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布局布点,在缺乏足球场地的中小学校、城乡社区加快建设一批足球场地。
(二)资金筹措
——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地方政府安排财政性资金,支持基础性、公益性足球场地设施建设,中央财政通过现有资金渠道予以补助。
——吸引社会资本投入。鼓励企业、个人和境外资本投资建设、运营足球场地,支持社会力量捐资建设各类足球场地。
——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委托管理、ppp等方式,因地制宜建设足球场地设施。
五、开放利用
——校园场地开放。在确保正常教学秩序和校园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推动校园场地在课余时间向学生开放、向社会开放,建立学校和社区场地资源共享机制,显著提高校园场地综合利用率。
——公共体育设施开放。坚持以公益性为导向,政府投资兴建的足球场地应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
——其他社会场地开放。引导厂矿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所属的足球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营利性场地设施为群众健身服务。鼓励职业俱乐部以适当形式开放场地,供训练、比赛和参观学习。
——场地设施高效利用。建立场地设施的长效运营机制,明确校园和公共足球场地开放的条件和要求,对设施状况、开放时间、收费价格等予以公开明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