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省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人口为775.8万人;拥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624.8万人;拥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1822.9万人;拥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804.5万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程度的人口由11965人上升为18216人;拥有高中程度的人口由14788人下降为14670人;拥有初中程度的人口由45328人下降为42799人;拥有小学程度的人口由21407人下降为18888人。全省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382208人,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461487人,文盲率由1.93%下降为0.90%,下降1.03个百分点。
数据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数据库
八、城乡人口
全省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3072.6万人,占72.14%;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186.5万人,占27.86%。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3558048人,乡村人口减少4712964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0.04个百分点。
数据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数据库
九、流动人口
全省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为1567.01万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为567.69万人,流动人口为999.32万人。流动人口中,省外流入人口为284.7万人,省内流动人口为714.6万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636.0万人,增长68.31%;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加269.9万人,增长90.66%;流动人口增加366.1万人,增长57.81%。
数据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