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02.95万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11.18万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20.44万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37.28万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人口由9890人上升为16738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人口由16866人上升为17080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由42069人下降为38234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由24059人下降为22318人。
数据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数据库
八、城乡人口
全省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507.90万人,占全省人口的比重(城镇化率)为62.64%;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899.44万人,占全省人口的比重为37.36%。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430815人,乡村人口减少3810177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9.28个百分点。
数据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数据库
九、流动人口
全省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为1035.07万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为239.93万人,流动人口为795.14万人。流动人口中,跨省流入人口为1001471人,省内流动人口为6949946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5888506人,增长131.96%;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加1087203人,增长82.86%;流动人口增加4801303人,增长152.42%。
数据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