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常住人口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240.08万人,占19.05%;15-59岁人口为858.24万人,占68.11%;60岁及以上人口为161.74万人,占12.84%,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3.10万人,占8.98%。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提高3.05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5.22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2.17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1.82个百分点。
数据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大数据库
16个区县(市)中,15-59岁人口比重在65%以上的区县(市)有11个,在60%-65%之间的区县(市)有4个,在60%以下的区县(市)有1个。
数据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大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