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城乡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3559.5万人,占58.33%;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543.2万人,占41.67%。与第六次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1001.8万人,乡村人口减少849.1万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5.34个百分点。这表明,安徽省加快实施促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稳步推进以质量为导向的新型城镇化,持续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取得了明显成效。
数据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数据库
八、流动人口
全省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为1810.0万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为422.8万人,流动人口为1387.2万人。流动人口中,跨省流入人口为155.1万人,省内流动人口为1232.2万人。与第六次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1100.0万人,增长154.91%,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加279.8万人,增长195.68%;流动人口增加820.1万人,增长144.63%。安徽省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为人口的迁移流动创造了条件,人口流动日趋频繁,流动人口数量快速增长。
数据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