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商情报网讯:前三季度,福建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771元,同比名义增长3.5%,增速比一季度和上半年分别提高2.4和1.3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0.6%,年内首次转正。按常住地分,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7008元,名义增长2.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下降0.4%。
除宁德、南平外,8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3万元,厦门、泉州、福州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全省平均水平,其中,厦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达47116元,泉州福州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39613元、38370元。
与去年相比,福建各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均有所提高,宁德、厦门、三明、南平、龙岩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全省平均水平,其中宁德增速最高达3.0%。
数据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大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