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商情报网讯:互联网营销也称为互联网广告,是以互联网及其技术为基础,利用数字化的信息和网络媒体的交互性来实现营销目标的一种新型市场营销方式。相比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广告形式,互联网广告具有复杂性、交互性、时效性、数字化等特征,互联网广告形式上包括开屏广告、横幅广告、弹窗广告、视频广告、信息流广告、搜索引擎广告等多种多样,且随着互联网业态和技术的发展不断创新。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3月,我国网民规模达9.04亿人,互联网普及率为64.5%,较2018年底提升4.9个百分点;我国手机网民规模达8.97亿人,较2018年底增加7992万人,网民中使用手机上网人群的占比由2018年的98.6%提升至99.3%,网民手机上网比例继续攀升。随着未来5G产业的发展,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普及率将会进一步攀升。
数据来源:CNNIC、中商产业研究院整理
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互联网广告市场规模约654亿美元,预计至2023年,我国互联网广告市场规模将达到1343亿美元,发展态势良好,拥有广阔的市场空间。
数据来源:eMarketer、中商产业研究院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