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国家级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情况分析:中部地区开发区土地供应率最高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20-06-11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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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同区域、不同类型开发区集约利用状况及变化

(一)不同区域开发区情况

1.东部地区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最高,用地效益相对较好,但闲置土地较上年度增加较多。东部地区开发区工业用地固定资产投入强度达到9659.55万元/公顷,分别是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的1.27倍、1.29倍、1.70倍;工业用地地均税收达到828.80万元/公顷,分别是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的1.94倍、2.18倍和1.71倍;综合地均税收达到727.41万元/公顷,分别是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的1.70倍、2.15倍和2.20倍。工业用地率、工业用地综合容积率、工业用地建筑系数均高于其它区域,产业用地特征突出。但土地闲置率比2018年度增加了0.05个百分点,增幅较其它区域多,应引起注意。

2.中部地区开发区土地供应率最高,土地利用强度水平仅次于东部地区,土地产出效益较上年度下降明显。中部地区开发区土地供应率达94.84%,高于其它区域。建筑密度、综合容积率、工业用地综合容积率分别达到34.95%、1.00和0.92,排在首位或次位,土地利用强度位列东部地区之后。但工业用地地均税收、综合地均税收与东部地区差距较大,分别为426.32万元/公顷和429.05万元/公顷。在工业用地固定资产投入强度较上年度增加13.51%的情况下,工业用地地均税收、综合地均税收分别比2018年度减少了8.45%和2.47%,产出效益有明显下降。

数据来源:自然资源部、中商产业研究院整理

3.西部地区开发区土地供应率、工业用地率明显低于其它区域,工业用地效益较上年下滑明显。西部地区开发区土地供应率、工业用地率分别88.99%、38.11%,处于全国最低水平。工业用地固定资产投入强度比2018年度增加了7.21%,但是工业用地地均税收大幅下降了24.83%,仅为380.88万元/公顷,明显低于其它区域。经测算,西部地区省级开发区工业用地地均收入为0.36亿元/公顷,尚不到西部地区国家级开发区的一半。

4.东北地区开发区土地利用强度最低,工业用地投入持续偏低。东北地区开发区综合容积率、建筑密度、工业用地综合容积率、工业用地建筑系数分别为0.80、28.06%、0.72、48.51%,均低于其它区域,土地利用强度明显偏低。综合地均税收处于全国最低水平,为330.70万元/公顷。工业用地地均税收为483.49万元/公顷,与去年基本持平。工业用地固定资产投入强度较去年增加13.78%,但依然明显低于其它区域。从实际管理范围内土地投入产出情况看,工业用地地均新增固定投资强度不到批准范围内的八成,工业用地地均税收不到七成,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明显低于批准范围。

(二)不同类型开发区情况

1.高新类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整体水平最高,经济类开发区土地利用状况较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显著提升。

总体来看,高新类开发区土地开发率、土地供应率、土地建成率、综合容积率、工业用地综合容积率、工业用地固定资产投入强度、工业用地地均税收、人口密度均为全国最高。其中,土地供应率和土地建成率分别达到95.57%、95.13%,分别是经济类开发区的1.03倍、1.02倍,综合容积率、工业用地综合容积率分别达到1.06、0.97,分别是经济类开发区的1.15倍和1.11倍;工业用地固定资产投入强度、工业用地地均税收、综合地均税收、人口密度分别达到9436.68万元/公顷、801.14万元/公顷、624.72万元/公顷、106人/公顷,分别是经济类开发区的1.15倍、1.42倍、1.24倍、1.50倍。

数据来源:自然资源部、中商产业研究院整理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产业用地特征明显。工业用地率、工业用地建筑系数分别达到66.69%、55.51%,为全国最高,但土地建成率、综合容积率、建筑密度均为全国最低,分别为83.22%,0.68、30.20%。用地效益与高新类开发区也存在一定距离,但与2018年度相比,其土地开发率、综合容积率、建筑密度、工业用地综合容积率、工业用地建筑系数涨幅分别达到2.77%、4.44%、6.37%、4.06%、2.83%,增长幅度大于其他两种类型开发区。用地效益方面,综合地均税收最高,达684.11万元/公顷。工业用地地均税收和综合地均税收与2018年度相比分别增长4.36%和5.91%,较其他两类开发区增幅明显。

经济类开发区建筑密度达33.04%、为全国最高,土地开发率、土地供应率、土地建成率分别为87.92%、92.67%和93.36%,与全国水平基本持平,用地状况整体好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但工业用地地均税收、综合地均税收均最低,分别为全国平均水平的86%和90%。

2.工业主导型开发区土地利用日趋集约,产城融合型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下滑。

根据综合评价和监测统计结果,分别以2018年度评价时工业主导型和产城融合型开发区土地利用集约度为基准值100,综合测算2019年度工业主导型开发区土地利用集约度分值为101.58,产城融合型开发区土地利用集约度分值为97.91。

工业主导型开发区工业用地率达到58.58%,超过产城融合型的2.41倍。建筑密度、工业用地综合容积率、工业用地建筑系数分别达到33.39%、0.91、51.83%,工业用地地均税收、综合地均税收分别达到664.55万元/公顷、573.42万元/公顷,均高于产城融合型开发区。

产城融合型开发区土地开发率、土地供应率、土地建成率分别为90.50%、94.99%、95.49%,均高于工业主导型开发区。产城融合型开发区工业用地固定资产投入强度为9548.09万元/公顷,工业用地地均税收为609.71万元/公顷,综合地均税收为532.81万元/公顷,分别比2018年度下降27.73%、5.66%和4.15%。土地闲置率为0.19%,比2018年度上升了0.13个百分点,用地效益和管理绩效较不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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