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商情报网讯:为加强进口药材监督管理,保障进口药材质量,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修订后的《进口药材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号,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要求鼓励进口,体现互联互通;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严格药材执行标准;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分类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溯源管理。
2017年,我国进口中药材9.10万吨,同比增长13.62%,平均进口价格2.87美元/公斤,同比增长14.15%,中药材进口总额2.61亿美元,同比增长29.69%,远高于我国货物进口额18.7%的同比增长。我国进口的主要品种有龙眼、西洋参、鹿茸、西红花、乳香、没药及血竭等。
我国从亚洲地区进口中药材8.26万吨,占我国中药材进口总量的90.77%;进口额1.64亿美元,占我国中药材进口总额的62.79%。亚洲地区的主要货源国家为泰国、印度尼西亚和伊朗等,主要品种有龙眼、番红花、乳香、没药、血竭等。
我国中药材十大进口品种为:龙眼、西洋参、鹿茸、乳香、没药及血蝎、番红花、人参、甘草、加纳籽等、龟壳、石斛;进口额同比增长61.07%,占我国中药材进口总额的93.13%。其中,鹿茸、人参、西洋参、番红花4种贵细中药材进口额同比大幅增加,占2017年中药材进口额的39.04%,值得注意的是,传统进口大品种甘草的进口量和进口额同比大幅减少约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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