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深圳市卫生机构、床位情况
1.医疗卫生机构:2017年全市共有医疗卫生机构3492家(不含580家非独立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比上年增加153家,主要是增加了一批社会医疗机构。全市共有医院135家,妇幼保健院10家,专科疾病防治院8家,门诊部702家,私人诊所2286家,企事业内部医务室250家,其他医疗卫生机构101家。
数据来源:深圳市卫计委、中商产业研究院整理
2.床位:2017年全市床位43868张,比上年增加2356张,其中医院床位39899张,比上年增加1775张,妇幼保健院增加581张。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36096,其中政府办医院32205张,妇幼保健院3608张,专科疾病防治院280张;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7775张,其中社会办医院7694张,卫生院81张。按所有制关系分政府办国有全资医疗卫生机构床位36093张,企事业办国有全资机构1179张,集体全资机构451张,私人机构5540张,其他机构605张。
数据来源:深圳市卫计委、中商产业研究院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