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网络零售额超万亿 我国农村电商大数据该如何进行?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8-12-12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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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商情报网讯:截至2017年底,我国农村网民占比为27.0%,规模为2.09亿,农村网店达965.8万家,带动就业人数超过2800万人。

近年来,农村电商整体一直处于高速发展阶段,尤其是2015-2016年农村网络零售交易额翻了一倍多,2017年农村电商增速有所放缓。数据显示,2017年农村网络零售额达到12448.8亿元,同比增长39.1%。据最新数据显示,2018上半年农村网络零售额达到6322.8亿元。

数据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数据库

商务部要求示范县与“农村电子商务和社区商业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对接,包括农村电商销售额,服务站点、物流体系、人员培训、资金使用等基础数据。示范县还要求梳理建立本地农村产品的数据库、部分省将建立本地大数据中心作为示范县考核内容。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到,农村电商的发展带动和产生了大量的数据,这就为发展大数据奠定了基础。部分地方政府在示范县建设过程中,逐步认识到大数据的价值、作用,并依据大数据做出科学预判和决策,利用大数据为本地农村产业进行调整,发展精准农业。部分企业利用大数据实现精准营销,利用大数据调整生产和销售状态。有些省甚至要求示范县建立本地化的电商大数据中心。这让部分从事大数据的公司掌握的数据和技术能够变现,大数据的价值得到初步的挖掘。

大数据应用要实现“四个精准”,主要是:

精准扶贫

可以建立大数据电商扶贫模式,通过一户一码一品的方式,将贫困户基本信息、产品情况、收入状况等数据采集录入“扶贫大数据系统”,利用信息数据的匹配,可以实现精准帮扶对象、精准信息采集、精准链接市场、精准利益分配,真正实现“因村因户因人”的精准帮扶。这样,可以把一线的领导干部,从传统的繁琐统计、监测工作中解放出来,更科学的实现精准脱贫,更有利于提高电商扶贫的质量和水平。如贵州贵定介绍的“一县一品、一镇一云、一户一码、一品一码”大数据电商扶贫模式。

精准转型

农村电商大数据的发展,引导部分有意愿有基础的农民从过去的靠经验种地转向靠信息数据决策种地,利用大数据对接千变万化的大市场,从“生产决定消费”的传统农业生产方式转向“消费决定生产”的新型农业生产方式,形成引领示范作用。

地方政府完全可以借助流通端的大数据实现农业从种植到产销各个环节的一体化。依托于大数据的驭动,逐步使粗放农业转为精准的效益与数量、质量并行的现代化农业模式。

精准生产

大数据可以根据不同的数据模型,分析出产品分布、农产品产量、上市时间、价格信息、物流信息、消费需求等重要的数据,让地方政府根据大数据了解竞品分析,帮助宏观决策,提高预见性,科学进行本地产业结构调整,避免同质化竞争,避免农产品集中上市销售,走差异化路线,最终形成共赢的生态链。

精准营销

根据大数据分析,密切跟踪消费动态,进行客户的精准定位,实现精准的营销,实现投入与产生最大效益化。此外,根据大数据分析的市场需求,走预售农业、订单农业、众筹农业的新型农业发展之路。

更多资料请参考中商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8-2023年中国农村电商市场前景及投资机会研究报告》,同时中商产业研究院还提供冷链物流产业大数据、冷链物流产业规划策划、冷链物流产业园策划规划、冷链物流产业招商引资等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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