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商情报网讯:廊坊市,河北省地级市,地处京津冀城市群核心地带,环渤海腹地。廊坊市辖两个区、两个县级市及六个县,总面积6429平方千米,市区面积54平方千米。2017年常住人口474.1万人。据《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显示,廊坊市优先承接发展的产业、引导逐步调整退出的产业和引导不再承接的产业如下:
优先承接发展的产业
一、电子信息
1.集成电路芯片制造、封装测试
2.频率元器件、电力电子器件、光电子器件、敏感元器件及传感器等新型电子元器件
3.平板显示器件、半导体照明(LED)
4.人工智能软件、系统、平台,智能可穿戴、智能车载终端、智能无人飞行器等产品
5.工控计算机及系统、计算机外围设备、信息安全设备
6.新一代移动通信、卫星通信及导航等通信系统和通信零部件
二、医药
1.生物药品
2.基因工程药物和疫苗
3.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
三、智能制造装备
1.服务机器人、工业机器人、特种机器人
四、航空航天
1.航空发动机及航空零部件
2.无人机整机及部件
3.航空运营、维修及技术服务
五、机械
1.玻璃基板专用装备
2.农副产品、食品加工及包装设备
六、轻工
1.中高端、定制等木质家具
七、生产性服务业
1.电子商务服务
2.研发与设计服务
3.节能环保服务
4.产业金融
引导逐步调整退出的产业
一、化工
1.石油加工
2.低污染的化工新材料及精细化工以外的其他化工
3.为航空航天、军工等配套的特种橡胶以外的其他橡胶制品
二、钢铁
1.煤气发生炉
2.炼铁
3.炼钢
三、有色金属
1.铜、铝、铅、锌、镍、锡、锑、汞、镁、钛、硅等常用有色金属冶炼,
不包括铜、铝再生利用
2.金、银以及其他贵金属冶炼
3.有色金属普通铸造
四、船舶
1.船舶配套设备制造,船舶动力、船舶电子等关键核心设备与系统除外
引导不再承接的产业
一、轻工
1.皮革鞣制加工(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以外)
2.毛皮鞣制加工(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以外)
3.纸浆制造
4.机制纸及纸板制造
5.造纸和纸制品,为航空航天、军工等配套的特种纸的生产制造除外,禁止新建和扩建
6.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禁止新建和扩建
7.木、竹、藤、棕、草制品业,禁止新建扩建
8.家具制造业,红木家具、软体家具、定制家具除外,水性漆工艺或无喷涂工艺的除外,禁止新建扩建
9.文教办公用品制造,地毯、挂毯制造,球类制造,玩具制造,禁止新建扩建
10.塑料制品业,为航空航天、军工等配套的塑料制品制造除外,禁止新建扩建
11.眼镜制造,禁止新建扩建
二、食品
1.农副食品加工,本地出产的鲜活农副产品加工和水产品冷冻加工除外,禁止新建扩建
2.食品制造业,保障城市基本运行和符合卫生规范的现场制作类经营除外,为商贸流通企业提供食品统一加工和统一配送服务的主食加工配送中心(中央厨房)除外,焙烤食品制造除外,方便食品制造除外,其他食品制造除外,禁止新建扩建
3.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禁止新建扩建
三、化工
1.溶剂型涂料、油墨及类似产品(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以外)
2.基础化学原料(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以外)
3.肥料(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以外)
4.绿色农药新品种和新制剂以外的农药产品、农药制剂、农药中间体及助剂
四、钢铁
1.炼铁(承接省内除外)
2.炼钢(承接省内除外)
3.铁合金(承接省内除外)
4.钢压延加工(冷加工、增加品种的热加工除外)
5.黑色金属铸造(铸管、精密铸造除外)
6.独立焦化(承接省内除外)
五、建材
1.普通平板玻璃制造
2.水泥制造
3.非金属矿物制造,涉及国家和河北省鼓励发展的新材料产品制造除外,禁止新建扩建
4.水泥制品制造和砼结构构件制造中符合行业规划、技术规范要求的项目除外,禁止新建扩建
六、医药
1.产能严重过剩的大宗化学原料药
2.医药制造,化学药品制造除外,中药饮片加工除外,中成药生产除外,生物药品制造除外,禁止新建扩建
3.兽药制品制造中的新工艺除外,卫生材料和医药用品制造除外,禁止新建扩建
七、纺织
1.印染,禁止新建扩建
2.毛巾、纺织服装、服饰业,禁止新建扩建
八、机械
1.金属制品业,禁止新建扩建
2.非优先承接的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制造,禁止新建扩建
九、有色金属
1.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涉及国家和河北省鼓励发展的新材料产品制造除外,禁止新建扩建
十、船舶
1.船舶行业新增产能项目
十一、电子信息
1.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中的银行卡中心、数据中心,PUE值在1.5以下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禁止新建扩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