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商情报网讯: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1月2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延续和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政策并扩大适用范围,扩大开放更大激发消费潜力;部署推进物流枢纽布局建设,促进提高国民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率。会议决定,一是从明年1月1日起,延续实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现行监管政策,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执行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而按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二是将政策适用范围从之前的杭州等15个城市,再扩大到北京、沈阳、南京、武汉、西安、厦门等22个新设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的城市。非试点城市的直购进口业务可参照执行相关监管政策。
三是在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清单内商品实行限额内零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按法定应纳税额70%征收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享受优惠政策的商品范围,新增群众需求量大的63个税目商品。提高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商品限额上限,将单次交易限值由目前的2000元提高至5000元,将年度交易限值由目前的每人每年2万元提高至2.6万元,今后随居民收入提高相机调增。四是按照国际通行做法,支持跨境电商出口,研究完善相关出口退税等政策。五是按照包容审慎监管原则,依法加强跨境电商企业、平台和支付、物流服务商等责任落实,强化商品质量安全监测和风险防控,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
随着全球化趋势加强及中国电商行业迅猛发展,跨境电商将迎来新的机遇,而大型平台的专业化运营,将对行业整体口碑的提高起到较大帮助,中国跨境电商市场发展前景乐观。同时,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与全球消费观念的兴起,用户对高品质跨境电商的需求将增加,海淘用户规模也将持续扩大。据数据显示,2018年上半年中国进口跨境电商交易规模高达1.03万亿元,预计2018年全年将达到1.9万亿元。
数据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整理
由于国家政策以及地方政策的推进,跨境进口电商发展迅速。2018年上半年中国海淘用户规模高达7500万人,预计2018年全年将达到8800万人。
数据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整理
更多资料请参考中商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8-2023年跨境电商行业市场前景及投资机会研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