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商情报网讯:2018年4月份,全国全社会用电量521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8%。分产业看,第一产业用电量5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8%;第二产业用电量369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2%;第三产业用电量77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8%;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68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8%。
数据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整理
2018年1-4月份,全国全社会用电量2109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3%,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2.6个百分点。
分产业看,1-4月份,第一产业用电量20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0%,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1.0%;第二产业用电量1425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9%,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67.6%,对全社会用电量增长的贡献率为51.2%;第三产业用电量337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6%,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16.0%,对全社会用电量增长的贡献率为24.0%;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326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0%,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15.5%,对全社会用电量增长的贡献率为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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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省份看,1-4月份,全国各省份全社会用电量均实现正增长。其中,全社会用电量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省份有16个,依次为:广西、云南、内蒙古、甘肃、重庆、四川、北京、安徽、陕西、辽宁、青海、西藏、湖北、江苏、浙江和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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