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特别公示车辆生产企业(第3批)(附完整名单)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8-05-09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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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公示车辆生产企业(第3批)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建立汽车行业退出机制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2〕349号)的规定,现将《特别公示车辆生产企业(第3批)》予以公告,特别公示期从2018年5月4日起,至2020年5月3日止。特别公示期间,不受理被特别公示企业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新产品申报。被特别公示的企业经考核符合准入条件的,取消特别公示,恢复受理其新产品申报。特别公示期满后,未申请准入条件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企业,暂停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且不得办理更名、迁址等基本情况变更手续。

附件:特别公示车辆生产企业(第3批)

2018年5月4日

附件:

特别公示车辆生产企业(第3批)

一、整车生产企业

二、客车及运输类专用车生产企业

三、摩托车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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