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商情报网讯:原盐是指在盐田晒制的海盐及在天然盐湖或盐矿开采出的未经人工处理的湖盐或岩盐等的统称。主要组分是氯化钠,夹杂有不溶性泥沙和可溶性的钙、镁盐类。据中商产业研究院大数据库显示:2017年1-12月中国原盐产量为6266.6万吨,同比增长3.8%。从2014-2017年中国原盐产量情况来看:近几年来中国的原盐产量基本稳定。2016年中国原盐累计产量为6309.5万吨,累计增长1%,2017年中国原盐累计产量达6266.6万吨,与2016年相比稍有下滑。据中商产业研究院预测,2018年中国原盐累计产量将继续呈现下滑趋势,产量为6211.1万吨。
数据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大数据库
从政策来看:2017年前,我国食盐销售严格执行国家专营制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食盐生产由国务院盐业主管机构指定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生产,其年度生产计划由国务院计划行政主管部门下达,国务院盐业主管机构组织实施;虽然《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取消了省级盐业主管部门的食盐年度生产计划审批权力,但由于《食盐专营办法》并未废除,相关部门亦未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因此在实际生产经营中,食盐年度生产计划仍旧保留,改由中国盐业协会、中国盐业总公司通过组织召开全国食盐产销衔接会议的方式议定并执行。食盐的销售同样受专营制度管控,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盐业公司统一调配。由于食盐为生活必需品,其需求主要取决于人口因素,弹性较小,加之食盐的销售严格受到专营制度管控,因此食用盐市场相对平稳,区域市场内不存在直接竞争。
根据国务院2016年4月22日印发的《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在坚持食盐专营体制基础上从2017年开始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过渡期两年,放开所有盐产品价格,取消食盐准运证,允许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进入流通领域,食盐批发企业可开展跨区域经营。放开食盐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成本、食盐品质、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确定。各级价格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食盐零售价格的市场监测,配合盐业主管机构采取措施,保持价格基本稳定,特殊情况下可依法采取价格干预或其他紧急措施,防止普通食盐价格异常波动。加快建设食盐电子追溯体系,实现食盐来源可追溯、流向可查询、风险可防范、责任可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