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主要生活能源
据调查,江苏省农民做饭取暖使用的能源中,主要使用电的841.39万户,占72.0%;主要使用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1016.05万户,占87.0%;主要使用柴草的309.54万户,占26.5%;主要使用煤的5.76万户,占0.5%;主要使用沼气的2.07万户,占0.2%;主要使用太阳能的3.45万户,占0.3%;使用其他能源的0.82万户,占0.1%。
数据来源:江苏省统计局、中商产业研究院整理
注:
1.住房:一般指有墙、顶、门、窗等结构,周围有墙,能防风避雨,供人居住的房屋。按照各地生活习惯,可供居住的窑洞、竹楼、蒙古包、帐篷、毡房、船屋等也包括在内。
2.做饭、取暖用能源:指住户在家庭炊事和取暖中使用的主要能源,包括柴草、煤、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沼气、电、太阳能,以及其他能源如牛粪等。
3.三大地区:苏南地区包括南京市、无锡市、常州市、苏州市、镇江市。苏中地区包括南通市、扬州市、泰州市。苏北地区包括徐州市、连云港市、淮安市、盐城市、宿迁市。
4.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