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2017——2025年)》印发(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10-11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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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任务

(一)完善大数据基础设施。

1.提升通信基础设施。

加快实施“宽带成都”战略,着力推进骨干传输网和城域网出口扩容升级,提升成都国家级互联网同城直联能力,加快建设高速、泛在、安全的宽带网络。完成政务网与公众通信网的IPV6改造,积极推动下一代互联网规模商用,推动光纤宽带和4G网络城乡全面覆盖,加快5G网研究试验,提升数据汇聚处理和国际通信能力,加快建设国际化区域通信枢纽。

2.优化数据中心建设和布局。

结合已有IDC资源和产业发展需求,做好空间、规模、用能统筹,重点打造若干保障城市基础功能及战略定位的数据中心集群。推动政府部门数据中心集约化建设,有序推进政府部门业务系统向政务云平台迁移。加快基础电信运营商大型IDC项目的实施,推进第三方IDC运营企业建设云计算、大数据中心,为大数据产业的创新发展和应用提供基础支撑。引导和规范重点行业、大型企业数据中心建设,合理配置资源,避免重复建设。进一步强化数据中心资源的异地调配能力,积极探索跨区域服务模式。

(二)推动数据集聚与开放。

1.加快数据集聚平台建设。

按照“统一建设、共享使用”的集约化建设模式,整合现有电子政务基础资源和基础数据库,有序推进和建设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云平台,为全市各级政务部门提供基础设施、支撑软件、数据资源、政务应用、运行保障和信息安全等服务,实现信息在政府内部有序存储和有序流动。面向游戏娱乐、网络视听、健康医疗、航空航天、汽车制造、金融保险、现代物流等重点细分领域,支持建设若干行业性数据汇聚、分析、服务平台,提升专业化服务能力。

2.推进数据资源的标准化和集成化。

完善全市信息资源体系总体架构、资源目录、标准规范和交换共享规则,推动形成“目录清晰、层次分明、标准统一、融合汇集”的信息资源体系。制定覆盖元数据格式、数据编目、数据交换、数据接口、数据采集、访问方式的基础数据采集、管理、共享、交易的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建立基于数据链的数据导入接口规范、元数据管理、主数据管理、数据质量评价、敏感数据使用等标准。鼓励社会、企业积极参与数据采集,对来自政务、物联网和互联网等不同来源的数据资源,建立行政收集、网络搜集、有偿购买、无偿捐赠、传感采集等多种方式并存的数据资源采集机制,不断丰富和汇集数据资源。

3.推进公共数据开放共享。

构建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加强政府数据归集,推进数据资源共享。建立健全全市公共数据开放制度,基于资源目录体系制定各部门数据开放目录,明确具体数据开放计划,通过数据开放平台,逐步向社会开放原始性、可机器读取、可供社会化再利用、安全可控的数据集,重点推动安全、交通、医疗、就业、社保、企业登记监管等民生与社会服务领域的政府数据集向社会开放。

4.完善数据资源管理机制。

强化数据产权、隐私保护、数据安全等方面的技术保障和研究,探索形成数据资源定价机制。围绕大数据应用和资产确权,发展大数据资产身份认证、保护产品和服务,推进数据资源资产化。支持数据资源的平台化运营,鼓励企业开展数据采集、数据清洗、数据交换、数据共享等商业模式创新,依托大数据平台开展数据增值服务,探索按需提供数据服务的商业模式和管理机制。建立数据交易标准规范,明确数据交易的权责关系,开展第三方数据交易平台建设试点,以国有平台公司为主体,引入民间投资,建立面向全国市场的大数据模型交易中心,鼓励拥有数据的机构、企业通过大数据模型交易中心进行数据模型和数据资源的资产化运营,探索建立通过商业行为驱动的数据共享开放新模式,发展数据资源流通新业态。

(三)提升专业化服务能力。

1.建设面向重点应用的专业加速器。

支持企业尤其是数据资源企业,通过整合、挖掘、利用自有数据或公共数据资源,构建面向行业应用的数据资源库和专业大数据服务平台,并依托数据平台聚合产业链企业,打造大数据应用的产业孵化和协同创新空间。重点支持在游戏娱乐、网络视听、健康医疗、航空航天、汽车制造、金融保险、现代物流等行业领域建设一批大数据专业加速器,面向行业应用,开发具有行业特征的大数据检索、分析、展示等技术产品,开展数据资源、建模分析、系统集成、平台运营等基础服务,提供面向数据分析的在线机器学习、自然语言处理、图像理解、语音识别、空间分析和大数据可视化等智能服务,形成垂直领域可复制、可推广的大数据产品和解决方案。

2.完善技术服务体系。

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创新资源,形成一批支撑共性技术应用、服务产品研发测试、汇聚数据资源信息的产业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和用户提供研发设计、计量、评估、标准化、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技术服务。支持建立大数据相关开源社区等公共技术创新平台,推进基于大数据技术、面向行业应用的解决方案、软件开发和平台运营服务。强化市信息安全检测管理平台服务功能,支持大数据安全服务平台、大数据安全开发与治理中心、大数据安全实验室建设,开展等级保护设计咨询、风险评估、预警响应、容灾备份、标准验证、电子认证等安全服务业务,提升网络安全态势感知能力,帮助用户增强大数据环境下防攻击、防泄露、防窃取的监测、预警、控制和应急处置能力,引导大数据产业安全可控和有序发展。

3.提升第三方专业化服务水平。

构建工商登记、纳税申报、人事管理、法务咨询、项目申报、行政审批、政策咨询等专业化、国际化服务体系,提供市场分析、应用推广、法律法规、人力资源、教育培训等商务服务,满足“一站式”服务需求。引进和培育大数据产业咨询、服务、运维企业,发展第三方数据分析挖掘、数据安全、技术和业务流程外包等服务。鼓励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社团组织围绕大数据产业链上、中、下游企业,开展以技术、产品、人才为重点的产业链优化提升服务。

4.提升金融服务能力。

鼓励金融服务机构、数据评估机构积极提供数据交易和撮合服务,完善以数据交易为核心的金融服务体系,丰富数据金融衍生产品,加快推动数据跨区域、跨行业流通。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大数据产业,鼓励设立一批投资于大数据产业领域的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基金。支持面向大数据应用,推进数据资源的资产化运营,助力产业链各环节市场主体进行数据交换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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