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商情报网讯 新中国成立以来,种子作为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经历了粮种不分、粮种交换,再到具有商品属性种子等阶段,逐步发展形成初具规模的种子产业。总体来看,我国种业的发展可分为四个主要时期:自留种时期、初始育种期、工业化生产孵化期和工业化生产成长初期5。
资料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I.自留种时期。建国初期,国内尚无专门的种子生产机构,种子多为自留种,种子质量差,作物产量低。
II.初始育种期。1958年,国家提出“四自一辅”的指导方针,种子生产仍然主要靠农业社自主繁育,辅之以必要的调剂。由于制种隔离条件不理想,种子纯度较低。
III.工业化生产孵化期。改革开放以后,国家开始组织建立种子生产基地,种子生产逐渐集中,地方县级种子站承担了大多数种子供应的任务。同时,这一阶段我国开始引进国外先进种子加工设备,随之还发展了种子包衣技术,种子质量得以明显改善。
IV.工业化生产成长初期。自2000年《种子法》实施以来,我国种子产业正式开始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各类种子企业纷纷自主研发或从科研院所购买种子品种经营权,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开始进入种子行业,育种技术快速发展,种子质量大幅提高,市场竞争也日趋激烈,行业发展进入大规模工业化生产的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