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商情报网讯:日前,安徽省能源局发布了《安徽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2017-2020年)》。据规划显示,至2020年,为满足20万辆以上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建成公交车专用充换电站200座,公务车与私家车分散式自用充电桩15万个,城际快充站170座,计划总投资100亿元。以下为具体内容:
安徽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2017-2020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发改能源〔2015〕1454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3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电动汽车规模化应用,制定本建设规划,期限为2017—2020年。
一、发展基础
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势头良好。积极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主体实现多元化,国有、民营、外资企业等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形成了车企主导、运营商主导、分时租赁等多种建设运营模式并存的格局。截至2016年底,全省累计建成充电桩数量2.15万个,其中公共类充电桩数量1.03万个;公共类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为1:3,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为电动汽车的推广应用提供了坚实基础。
充电基础设施体系逐步形成。截至2016年底,合肥、芜湖市累计建成交、直流充电桩2.09万个,遍及机关、企业、公交场站、商场、小区、高校、公共停车场等场所。安徽省电力公司依托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位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已建服务区达154个,建成直流快充桩616个,占全省开通运营服务区的90%。同时,充电基础设施监控、计量、计费等技术快速发展,信息化、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不断提高,充电基础设施服务网络初步形成。
配套政策标准不断完善。我省先后出台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3号)、《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城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建规函〔2016〕900号)、《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支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性文件,制定了《电动汽车充电站及充电桩技术规范》和《分散式充电桩群安装验收规范》等地方标准,为充电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提供了保障。
目前,我省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虽然取得积极进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进展较慢。受车位、物业等多种因素影响,城市用户居住地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较难。二是配套政策不完善。地方政府尚未出台充电服务价格等配套支持政策,影响了社会资本参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的积极性。三是市场发育不成熟。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共充电服务领域,其商业模式探索处于起步阶段,企业盈利水平普遍较低。四是政府监管难度大。统一的管理服务平台尚未建立,政府缺乏有效监督和管理手段。
二、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关于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适度超前、规范建设的原则,创新发展模式、提高服务水平,建成通过互联网平台统一管理的设施先进、布局合理、运营高效、开放共享、覆盖全省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三、建设目标
至2020年,为满足20万辆以上电动汽车充电需求,根据不同应用领域电动汽车配置要求,建成公交车专用充换电站200座,环卫、物流等专用车充电站100座,城市公共充电站130座,分散式公共充电桩3万个,公务车与私家车分散式自用充电桩15万个,城际快充站170座,计划总投资100亿元。预计2017—2020年新增用电量33亿千瓦时,替代燃油300万吨。
2017—2020年,重点建设公交、环卫、物流等城市公共服务领域专用充电基础设施,优先在公交站场、出租车站场、大型商城、超市、文体场馆、工业园区、旅游风景区等选取具有示范作用的公共场所配建充电基础设施,启动老旧小区车库配电设施改造。完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持续推进互联互通平台建设。充电服务全面覆盖全省各市及省内、省际高速路段,充电网络全面形成,基本满足电动汽车发展需求。2017年起,新建住宅小区车库应具备充电基础设施安装条件,新建公共停车场充电桩须按比例配置。
合肥、芜湖作为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试点城市,是我省充电基础设施重点发展地区,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7,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0.9公里;其余各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12,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力争小于2公里。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参照试点城市配置标准开展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