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商情报网讯 8月4日,教育部于2017年上半年组织开展了第二批示范区申报工作,经专家审核遴选,确定北京市门头沟区等30个申报单位为第二批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区)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区。教育部部会同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教师〔2014〕4号),提出要全面推进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并于2014年启动首批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区)管校聘”管理改革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建设工作,探索教师队伍管理新机制,取得了宝贵经验和显著成效。
资料来源、教育部、中商产业研究院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