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商情报网讯:日前,辽宁省印发了《关于加快推动“气化辽宁”工作方案》。方案中提到,到2020年,全面推进天然气在城镇燃气、供暖、工业燃料、交通燃料、天然气发电及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等领域的广泛利用,天然气消费量在全省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力争达到8%,天然气年利用规模力争达到150亿立方米以上。以下为具体内容:
关于加快推动“气化辽宁”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四个革命、一个合作”的能源战略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14次会议上关于清洁取暖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16〕2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3部委《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的意见〉的通知》(发改能源〔2017〕1217号)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培育扩大天然气下游市场,促进天然气利用加快发展,全面推动“气化辽宁”,促进能源结构优化和大气污染防治,实现绿色低碳和可持续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气化辽宁”的重要意义
“十二五”以来,我省陆续建成秦皇岛至沈阳天然气管道、大连至沈阳天然气管道和盘锦“双6”调峰储气库,天然气供应能力超过百亿立方米,全省天然气利用取得积极进展。沈阳、大连、抚顺、本溪、锦州、营口、辽阳、铁岭、盘锦和葫芦岛等10市的支线管道已经建成。天然气年消费量从2010年的19亿立方米,增长到2015年的54亿立方米,天然气消费比重从1.3%提高到3.6%。但是,全省天然气利用还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消费比重较低。2015年,全省天然气消费比重为3.6%,比全国平均水平低2.3%。二是价格水平偏高,替代经济性差。三是各地区发展不均衡。鞍山、丹东、阜新、朝阳等4市支线管道未建成通气,45个县(市、区)未实现管网覆盖。
全面推动“气化辽宁”,加快天然气利用发展,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提高天然气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是加快建设全省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的必由之路,对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化解全省环境约束、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改善大气质量,实现绿色低碳发展,促进节能减排和稳增长惠民生促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创新体制机制,大力开拓天然气利用市场,加快推进天然气高效科学利用,促进能源消费结构持续优化,推动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和生态文明建设。
(二)基本原则。
市场运作,改革创新。深入推进天然气体制改革,破解制约天然气利用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发挥市场在天然气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有序放开竞争性环节,鼓励各类资本进入天然气基础设施和利用领域,加快推进天然气价格市场化。
规划引领,政策驱动。发挥各级相关规划的引领作用,明确天然气利用的目标、任务及保障措施,科学制定鼓励天然气利用的相关政策,充分发挥环保、价格等政策对扩大天然气利用的驱动作用,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工作。
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结合天然气利用实际和发展趋势,重点在天然气工业燃料、供暖、发电和天然气分布式方面积极推进试点示范,以点带面,带动天然气利用工作整体推进。
远近结合,分步实施。坚持实事求是,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明确加大天然气利用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创造有利条件,采取得力措施,有序加以推进。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面推进天然气在城镇燃气、供暖、工业燃料、交通燃料、天然气发电及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等领域的广泛利用,天然气消费量在全省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力争达到8%,天然气年利用规模力争达到150亿立方米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城镇燃气发展。
加快推动城镇居民生活、公共服务、商业、采暖等领域的天然气替代工作。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大力推进城镇燃气设施和管网新建与改造,快速提高居民气化水平。加大散煤治理力度,严格燃煤电厂、工业用煤和燃煤供暖煤炭质量管理。继续实施拆小并大工程,按照宜气则气的原则,积极推广应用天然气清洁取暖。到2020年,取缔全省城市建成区2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全省天然气供暖面积力争达到3000万平方米以上。其中,沈阳、大连市达到1000万平方米以上;本溪、盘锦市达到200万平方米以上;锦州、营口、辽阳、铁岭、葫芦岛等市达到100万平方米以上;丹东、阜新、朝阳等市达到50万平方米以上。全省城镇居民、公共服务、商业天然气使用量力争达到15亿立方米以上。加快城乡燃气协调发展,引导城乡居民改变生活习惯,在盘锦、葫芦岛等有条件的地区实施天然气下乡工程,推进农村居民清洁取暖,推广使用燃气壁挂炉等。鼓励其他农村地区建设以粪便和秸秆为原料的规模化生物质天然气工程和大中型沼气工程或小型LNG储罐等替代民用散煤。(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省农委,各市政府)
(二)大力实施工业燃料升级替代。
加快推动天然气在工业领域的利用,积极推进工业燃料以气代煤、代油。鼓励引导传统能耗产业进行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在钢铁、冶金、建材、石化、玻璃、陶瓷机电、轻纺等重点工业领域,推进天然气燃料替代和利用,改善城市中不同工业锅炉、窑炉的燃料结构。新建、改扩建的工业锅炉、窑炉严格控制使用煤炭、重油、石油焦、人工煤气作为燃料。积极谋划产业升级和转移,发展以天然气为能源的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到2020年,对已经完成专线供气的菱镁、陶瓷、建材等工业园区的燃煤、燃油工业窑炉实施天然气替代;鼓励有条件改用天然气作燃料的工业企业燃煤锅炉改用天然气;工业领域天然气消费量力争达到90亿立方米以上。(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环保厅,各市政府)
(三)有序推进交通燃料更新改造。
积极推动出租车、公交车、物流运输货车天然气改造。支持发展以天然气为燃料的城市公交车、出租车、物流配送车、环卫车、载客汽车和载货汽车等运输车辆。鼓励社会车辆加装CNG、LNG。在内河和沿海航运发展以LNG为燃料的船舶。支持CNG加气站扩建成CNG/LNG两用站,发展油气合建站、油气电合建站。优化全省加气站布局和设置,重点在高速公路与国道省道沿线、矿区、物流集中区、旅游区、公路客运中心布局建设天然气加气站。推进船用LNG加注站建设,加快完善船用LNG加注站(码头)布局规划。到2018年,力争城市公交车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或新能源汽车比例达到80%,城市出租车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或新能源汽车比例达到90%以上。到2020年,力争主城区城市公交车和出租汽车全部更新或改造为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或新能源汽车。(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各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