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商情报网讯:日前,从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处了解到,根据《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平行进口汽车试点企业动态调整的通知》及国家相关规定要求,经过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第三方专家组打分评审等环节,现认定12家公司作为上海自贸试验区新一批平行进口汽车试点企业,具体名单如下:
以上经认定的试点企业及其在自贸试验区内注册的汽车经销商需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上海市商务委等8部门共同印发的《关于促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平行进口汽车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商贸发[2016]167号)及“动态调整通知”要求,开展相关业务及经营活动,抓紧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等办理,并做好平行进口汽车销售等有关信息反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