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医疗器械科技创新专项规划(政策解读/全文)
来源:中国证券网 发布日期:2017-06-14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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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4:示范推广重点发展方向

1. 解决方案集成。一是围绕早期诊断、精确诊断、微创治疗、精准治疗、专科诊疗、重症急救、远程服务、决策支持等临床需求,系统开展新型诊疗技术解决方案集成研究,加强设备配置标准、临床应用规范、诊疗路径、培训工具等研究,促进协同创新,加快国产创新产品的临床应用;建立临床技术培训基地,为新技术的完善、传播、推广提供平台。二是围绕智慧医疗、移动医疗、远程医疗、分级诊疗等临床需求,加快推进医疗器械服务与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的结合,重点推进医学影像云、放疗计划系统云、手术规划云、第三方医学检验、远程诊断、移动服务、智能随访、临床决策支持、数字化医院等临床服务产品的规范化研究,开发疾病的智能预测、预警、预后系统及面向心血管病、糖尿病、癌症等慢病的管理信息系统,促进数字诊疗装备新型服务模式发展。

2. 示范推广应用。“十百千万工程”试点示范的基础上,加快构建体系化、机制化的创新医疗产品示范推广体系,通过区域综合示范和三甲医院示范,推动建立覆盖三甲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的跨地区示范网,促进国产医疗器械更为有效地为我国医疗卫生事业服务。一是在全国不同区域范围内建立国产创新产品的临床应用示范中心,系统开展国产创新产品的临床评价和示范应用研究,提高临床性能和用户认可度,打造一批国产创新产品优秀品牌。二是全面开展创新诊疗装备区域应用示范,遴选一批基础较好的地区,开展区域示范应用,结合区域常见多发病分级分层诊疗体系建设,重点推进国产诊疗装备在基层的普及化推广与应用,形成规模化示范效应,改善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公平性、可及性、同质性。

(四)优化平台基地布局,促进创新能力提升

统筹加强平台基地建设,深化体制、机制和管理创新,突出学科交叉融合,突出临床需求引领,突出医研企结合的创新团队建设,布局一批重大研究平台,系统完善国家医疗器械创新体系,着力提升我国医疗器械产业的自主创新和原始创新能力。

专栏5:平台建设重点发展方向

1. 技术创新中心。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和顶尖水平,吸引集聚全球顶尖科研机构、领军人才和一流创新团队,布局建设世界一流医疗器械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群和创新集群,打造国际领先的医疗器械领域技术创新中心。

2. 共性技术平台。加强医疗器械共性技术平台建设,重点建设医学影像、数字诊疗、物理治疗、体外诊断、生物医用材料、个性化设计和制造、电磁兼容等15-20个技术研发平台。

3. 临床评价中心。优选具备一定规模、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管理水平的三甲医疗机构,建立一批国产创新产品的临床评价中心,完善医疗器械创新链条,促进国产创新品牌培育。

(五)集聚创新创业要素,助力产业集群发展

集聚创新要素,完善产业链条,促进产业协同,加强医疗器械创新集聚区和产业化基地建设,重点推进8-10个国家级医疗器械科技产业基地建设。

专栏6:基地建设重点发展方向

国家级医疗器械科技产业基地。在医学影像、生物医用材料、放射治疗、医用机器人、体外诊断、移动远程医疗、医用人工智能、智慧医疗等方向,选择若干产业基础好、地方政府重视的园区,加强政策引导、集聚技术、金融、人才等创新要素,以打造技术和产业高地为目标,鼓励政策先行先试,打造若干政产学研用紧密协同、资源集聚、政策配套衔接、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有机结合的医疗器械产业创新集聚区,引领推动医疗器械产业发展。

五、政策措施

(一)强化创新激励导向

加大对重大战略性产品、关键技术、核心部件的支持力度;鼓励产学研医协同创新,完善医疗器械领域的创新创业平台;按照《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程序》做好相关医疗器械产品审评审批;完善创新医疗器械产品临床应用政策和法规,强化应用示范带动,缩短创新医疗器械产品市场培育期;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扶持创新医疗器械产品发展。

(二)完善财税金融支持

研究完善鼓励创新的税收支持政策。拓宽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设立医疗器械产业投资基金,优化投融资环境,引导社会资本向医疗器械领域聚集。支持符合条件的医疗器械企业发行债券和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促进创新型医疗器械企业与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合作,推进创新型医疗器械的应用。通过金融支持实现高端医疗器械的国际并购整合,落实和完善出口信贷及出口信用保险政策。

(三)加快产业培育拓展

加强对骨干企业、创新型企业、核心部件企业产业化工作的支持,提高产品可靠性、促进产业升级和完善产业链条;支持国内和跨国企业兼并重组,扶持医疗器械企业做大做强,参与国际竞争;放宽医疗服务市场准入,鼓励医疗器械企业向卫生与健康服务业延伸,促进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和第三方服务网络发展;引导地方政府加强医疗器械产业培育;加强生产质量监管和环保监督检查力度,规范市场竞争秩序。

(四)促进创新产品推广

出台创新医疗器械产品目录,打造一批国产创新品牌;积极探索财政引导支持方式,加强招标采购激励机制设计,合理运用服务收费、医保政策,引导国产设备使用;加大对国产创新产品的宣传力度,提高国产创新医疗器械产品的社会认同度;支持符合条件的高端医疗器械装备市场应用推广,在部分省(市)开展大型医疗设备配置试点;结合“一带一路”战略,促进国产医疗器械支撑的新型卫生与健康服务在沿线国家的推广应用,助力国产医疗器械进入国际市场。

(五)发挥行业组织作用

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参与政策及标准制定,开展行业技术交流,引导行业行为规范,维护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支持行业组织承担行业调研、行业培训、地方服务、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任务;支持行业组织在与政府部门沟通协作、维护企业权益等方面发挥更好的作用,共同推动医疗器械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建立包含临床、技术、产业方面的可自动获取信息、智慧识别、可持续更新的医疗器械智能数据库,为医疗器械战略研究、科技创新发展提供系统、定量数据支持。

(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持续实施人才发展战略,促进“医工结合”,健全人才培养引进机制。支持医疗器械相关学科建设,引导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开展深度合作,着力培养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高级工程技术人才、复合型管理人才以及中青年专家,大力加强创新团队建设,夯实产业发展的人才基础。依托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大项目、重大人才引进计划等,重点引进一批具有世界水平的战略科学家、学术带头人和创新创业精英,支持海外高层次医疗器械人才回国创新创业。

(七)推动规划组织实施

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中医药局、军委后勤保障部等多部门加强协同,加强组织领导、部门协同、省部合作、“产-学-研-医-检”协同、军民融合,协同推进本规划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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