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网上发行重要事项:(1)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7年6月7日(T日)9:15~11:30、13:00~15:00。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2)2017年6月7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17年6月5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市值日均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方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其中自然人需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及实施办法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3)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2017年6月5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17,0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
(4)新股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或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首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均为无效申购。
(5)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17年6月9日(T+2日)公告的《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无效处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市场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发行的报价与申购。
2、根据中国证监会2012年公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的规定,发行人归属于“仪器仪表制造业”(代码C40),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48.4倍(截止2017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