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日前下发《关于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2017年确定河北、山西等18个省份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中央财政从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中统筹安排,支持试点工作。
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支持有条件的乡村建设以农民合作社为主要载体、让农民充分参与和受益,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通过农业综合开发等渠道开展试点示范。“这不仅是中央在新形势下对农业农村发展的重大政策创新,也是赋予农业综合开发的重要任务。”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卢贵敏说,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农业现代化与城乡一体化互促共进,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实现“村庄美、产业兴、农民富、环境优”的目标,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财政部决定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
按照通知要求,在建设内容上,围绕田园综合体的建设目标和功能定位,将重点抓好生产体系、产业体系、经营体系、生态体系、服务体系、运行体系等六大支撑体系建设。一是夯实基础,完善生产体系发展条件。集中连片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田园综合体区域内“田园+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整合资金完善供电、通信、污水垃圾处理、游客集散、公共服务等配套设施条件。二是突出特色,打造涉农产业体系发展平台。围绕田园资源和农业特色,做大做强传统特色优势主导产业,稳步发展创意农业,强化品牌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管理,构建支撑田园综合体发展的产业体系。三是创业创新,培育农业经营体系发展新动能。通过土地流转、股份合作、代耕代种、土地托管等方式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优化农业生产经营体系,增加农业效益。四是绿色发展,构建乡村生态体系屏障。积极发展循环农业,充分利用农业生态环保生产新技术,促进农业资源的节约化、农业生产残余废弃物的减量化和资源化再利用,实施农业节水工程,加强农业环境综合整治。五是完善功能,补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短板。通过发展适应市场需求的产业和公共服务平台,聚集市场、资本、信息、人才等现代生产要素,推动城乡产业链双向延伸对接,推动农村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六是形成合力,健全优化运行体系建设。妥善处理好政府、企业和农民三者关系,确定合理的建设运营管理模式,形成健康发展的合力。
对于试点立项条件,通知明确,试点立项应功能定位准确,基础条件较优,生态环境友好,政策措施有力,投融资机制明确,带动作用显著,运行管理顺畅。其中,在功能定位上,围绕有基础、有优势、有特色、有规模、有潜力的乡村和产业,按照农田田园化、产业融合化、城乡一体化的发展路径,以自然村落、特色片区为开发单元,全域统筹开发,全面完善基础设施。在政策措施方面,地方政府积极性高,在用地保障、财政扶持、金融服务、科技创新应用、人才支撑等方面有明确举措,水、电、路、网络等基础设施完备。
据悉,按照三年规划、分年实施的方式,2017年,财政部确定河北、山西、内蒙古、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云南、陕西、甘肃18个省份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中央财政从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中统筹安排,每个试点省份安排试点项目1—2个。
值得关注的是,在投融资机制方面,通知还特别提出,积极创新财政投入使用方式,探索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综合考虑运用先建后补、贴息、以奖代补、担保补贴、风险补偿金等,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田园综合体建设。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大金融支持田园综合体建设力度,积极统筹各渠道支农资金支持田园综合体建设。
关于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财办〔2017〕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的部署与要求,推动农业现代化与城乡一体化互促共进,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探索农业农村发展新模式,实现“村庄美、产业兴、农民富、环境优”的目标,财政部决定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