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十三五”时期应急体系建设规划
为全面加强“十三五”时期(2016-2020年)应急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突发事件综合应对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河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京津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期间全省应急体系建设成效
“十二五”期间,我省应急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应急管理能力不断加强,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水平显著提升。
(一)应急管理体系更趋完善。《河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得到全面贯彻实施,依法开展应急管理工作的局面初步形成。各级各有关部门应急管理组织机构不断健全,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协调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京津冀三地应急管理合作扎实推进。制定实施了应急预案框架编制指南和简明操作手册编制指南,修订完善了灾害救助、重污染天气应对、地质灾害防治等一大批专项预案,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增强。
(二)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升。与“十一五”期间相比,全省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地质灾害预警准确率、森林草原火灾监测覆盖率均达90%以上;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率达到100%;全省安全生产事故总数连续10年下降;社会群体性事件平稳下降。在此期间,科学妥善处置秦皇岛抚宁“4·12”森林大火、保定“7·21”特大暴雨等一系列重特大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
(三)应急保障能力继续增强。全省应急队伍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省、市、县三级救灾物资储备库网络体系基本构成。覆盖全省的灾害监测预警平台网络更趋完善,预警信息发布更加规范及时。省政府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完成。应急救援和善后救助保障水平大幅提高,农房保险试点县达48个,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达300个。重大危险源监管能力稳步提高,对全省1504家重大危险源企业进行了备案,对5120个重大危险源点实施全程管控。11个市所在地城市规划设置了避难场所。
(四)应急宣教培训成果显著。在河北交通广播和主流网络媒体开设开通应急广播频道、微博微信平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了应急标志、口号、歌曲。全省利用“5·12”防灾减灾日等重要活动节点,累计开展各类应急科普宣教活动60000余次。依托国家行政学院、省委党校、河北行政学院、中欧应急管理合作项目等,举办各类实务、专业培训168次。各级应急管理干部和从业人员的应急意识和社会公众防灾避险能力明显增强。
“十二五”期间,全省应急体系建设虽然取得了较大进展,但离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社会公众的公共安全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仍存在应急意识薄弱、应急联动不顺、综合应急能力不足、应急管理法治化水平不高等薄弱环节和问题。
一是社会公众应急意识有待提升。部分地方和单位对应急管理工作缺少足够重视,应急知识宣传普及范围、深度和力度不够,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危机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不足。
二是应急联动机制有待完善。与北京、天津之间的应急管理合作交流还需深化;统筹协调各级政府、各专业领域应急资源共同应对突发事件的合作机制有待增强。
三是综合应急能力有待增强。部分地区综合应急救援能力不足,应急物资储备结构、品种和布局有待进一步优化,应急平台建设进展缓慢。
四是依法应急水平有待提高。贯彻实施《河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的配套政策还不健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