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 2016-2030年)》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中西医并重,推进中医药继承创新;遵循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拓展中医药服务新领域、新业态,发挥中医药在我省政治、经济、社会、科技、文化和生态文明发展中的独特作用,构建中医药全域全产业链发展格局,以精准的契合点融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医疗服务、健康服务和中药产业为主线,形成事业和产业双轮驱动,医药协同发展,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健康海南”和美丽乡村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特色优势,坚定发展方向。传承中医药核心理念,坚持中医药特色理论和技术方法,完善中医药发展政策和支撑体系,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同步推进公立中医医院改革,促进中医医院健康发展。
坚持创新突破,拓展发展领域。积极将中医原创思维、中药资源优势与现代科学技术相结合,推动中医药理论与实践创新,促进中医药体制与机制创新,助推中医药技术与产品创新,提升中医药事业与产业发展速度、规模与质量。
坚持以人为本,共享发展成果。坚持中医药发展为人民,一切以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区域间中医药均衡发展,确保人民群众享有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中医药服务。
坚持深化改革,增强发展动力。在构建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制度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独特作用,完善政策和机制,强化政府在提供基本中医医疗服务中的主导作用,调动社会力量,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我省基本形成具有海南特色的中医药发展模式,成为全国中医药健康旅游和服务贸易发展示范省份。实现全省人人基本享有中医药服务,中医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旅游各领域全面协调发展,中医药标准化、信息化、产业化、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中医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宽,服务可及性进一步提升,中医药服务贸易创新试点取得突破。建设一批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为美丽乡村建设创造中医药亮点。中医药健康产业成为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每个市县办好一所政府办中医医院,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7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每万人口中医床位5.5张,每万人口执业中医师4.0人。
到2030年,全省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中医药服务领域实现全覆盖,中医药健康服务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贡献率显著提升。中医药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在优势疾病治疗中的主体作用、在疾病康复中的核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中药产业持续保持全国前列,并成为全省经济重要产业之一。中医药科技水平显著提高,中医药人才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公民中医健康文化素养大幅度提升。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医药产品、服务品牌和企业,将我省打造为全国综合实力强、国际影响力突出的中医药服务贸易重点区域,为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服务,实现中医药继承创新发展、统筹协调发展、生态绿色发展、包容开放发展和人民共享发展,为健康中国、国际旅游岛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四、主要工作内容
切实提高中医医疗服务能力。
1.完善全省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全面建成以公立中医医院为主体、综合医院等其他类别医院中医药科室为重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为补充、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各市县政府要在区域卫生规划中合理配置中医医疗资源,到2020年各市县均设立公立中医医院,其中90%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在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等非中医类医疗机构中设置中医药科室。扶持区域中医药服务中心基础建设,重点加强省中医院以及海口、三亚、琼海、儋州、五指山、琼中等6所市县中医医院的基础设施建设,构建省内东、南、西、北、中区域中医药服务中心。
2.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分批对全省尚未达标的县级中医医院进行标准化建设,启动文昌、陵水、屯昌3家县级中医医院改扩建项目。支持白沙和保亭两个没有县级中医医院的市县建设县级中西医结合医院。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中医馆、国医堂等中医综合服务区,加强中医药设备配置和中医药人员配备。到2020年底,全省建成100个基层国医馆;到2030年底,全省建成200个基层国医馆。加强中医医院康复科室建设,支持康复医院设置中医药科室,加强中医康复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