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重大水利工程加快推进。荆江大堤综合整治、碾盘山水利水电枢纽、引江补汉、大型灌区节水改造等列入了国家节水供水重大工程,前期工作进展迅速。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全面开工建设,作为湖北省水利建设史上工程规模最大、覆盖面积最广、受益人口最多的“一号工程”,被列为2015年全国“有影响力十大水利工程”、湖北经济10件大事之一。湖北“三横两纵”水资源优化配置总体架构逐步形成,引江济汉工程建成运用,汉江中下游治理、四湖流域防洪排涝灌溉、东荆河河道治理等一批重点项目前期工作进展迅速。
3.民生水利建设成果显著。基本实现农村饮水安全全覆盖,“十二五”期间,累计解决了1528.9万农村居民和3318万农村学校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完成了44座大中型、4634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全面推进106处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基本完成李家嘴、大碑湾等25处大型灌排泵站的更新改造。实施了漳河、引丹、天门引汉等32个大型灌区节水改造与续建配套工程建设,东风闸、吴岭水库等34个中型灌区配套改造建设,完成了294个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小农水年度项目,实现了小农水重点县全覆盖,新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200万亩,发展节水灌溉面积900万亩,实施了随县、枣阳、新洲、兴山等4个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农村水电发展成效显著,完成22个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完成小水电代燃料装机10.5万千瓦,完成303处农村小水电增效扩容改造。水利血防工程建设稳步推进,控制影响钉螺面积27450万平方米。
4.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初步建立。出台了湖北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和考核办法,制定了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等“三条红线”控制指标,17个市(州)政府悉数签订责任状,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分解到县(市、区),基本建立了省、市、县三级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基本完成汉江水量分配方案编制工作。节水型社会建设全面推进,水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从0.476提高到0.50,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从142立方米下降到81立方米。
5.水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推进。水资源保护工作不断增强,实施了巴东县万福河、夷陵区官庄水库等12处重点水源地保护工程。河湖水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开展了武汉市大东湖生态水网构建工程、磁湖水生态修复工程。重点区域水土流失治理取得成效,全面推动湖北省崩岗治理、石漠化治理、坡耕地综合治理工程,启动三峡库区水土保持工程、革命老区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清洁小流域试点工程等,开展水土保持生态修复面积600平方公里,累计治理水土流失10142平方公里。水利风景区建设大力推进,建成16个国家级水利风景区和46个省级水利风景区。启动了武汉、襄阳、鄂州、咸宁、潜江等5个国家级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
6.湖泊保护与治理工作进入新阶段。颁布实施了《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将湖泊保护纳入了全省“一元多层次”发展战略。“一湖一勘”,完成了湖北省湖泊资源环境调查与保护利用研究项目。“一湖一志”,完成了《湖北省湖泊志》的编撰出版工作。“一湖一档”,逐湖建立湖泊名称、位置、面积、水质、水量等主要档案。“一湖一规”,编制完成30平方公里以上湖泊水利综合治理规划和《湖北省湖泊保护总体规划》。“一湖一责”,755个湖泊全部明确了湖长并进行了备案公示,制定了《湖北省湖泊保护行政首长年度考核办法(试行)》并实行目标考核。“一湖一景”,先后组织实施了武汉大东湖、武汉内沙湖、黄石磁湖等湖泊水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