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推进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5-07 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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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点任务

推进大数据制度创新。

加快大数据发展管理体制改革,统筹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加强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建立完善大数据制度体系,推广电子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经验,保障试验区建设顺利推进。

1.统筹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建设省政务公共云平台,承载基于互联网的政务信息系统和面向公众服务民生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依托省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省政务专有云平台,承载政府部门不需在电子政务内网上部署的业务应用。建设省政务大数据平台,汇聚政务数据资源,开展数据治理,推动政务非涉密数据共享交换。

2.加强数据资源管理。明确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的责任部门和归口管理部门,开展政务数据资源普查登记,摸清政务数据底数。编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制定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制定数据采集、治理、分类、质量、共享、开放、安全等标准规范。

3.建立完善制度体系。推进大数据发展管理体制改革,健全组织机构,建立大数据资源统筹管理和调度运行机制。建立公共数据资产登记制度,探索建立数据资源审计和安全监督制度。加快制定电子政务服务平台相关管理办法,围绕数据权益保护、数据流通、个人隐私保护等重点内容开展地方立法研究探索。

4.加强政策宣传与经验推广。开展大数据政策宣讲和组织培训学习,加强沟通交流,研讨典型案例,分享成功经验,指导工作实践,深化各界对大数据发展的理解与认识。加强对示范效应突出的经验做法的宣传推广,促进试验区加快建设。

推进数据资源共享开放。

加快推动政务数据开放共享,制定政务公共数据开放共享清单,建设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加快完善政务数据库,提升政务数据开放能力,为重大工程实施和数据资源利用提供保障。

1.制定政务数据共享和开放清单。全面梳理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数据资源,明晰数据管理及共享的义务和权利,明确共享的范围边界和使用方式,制定政务数据共享清单和开放清单。

2.完善基础数据库和主题数据库。加快完善全省人口、法人单位、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宏观经济等基础数据库,建设全省电子证照库、权力事项库、电子监察库、信用信息库、城市管理库等主题数据库及部门应用数据库。建立跨部门数据采集、共享、校核机制和比对、清洗系统,提升政府数据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3.建设政务非涉密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依托省政务大数据平台,建设省政务非涉密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进省和省辖市之间、各部门之间非涉密数据交换共享。大力推进人口、法人单位、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宏观经济等基础数据以及交通、城市管理、农业、林业、气象、社会保障、民政、财政、税收、海关、检验检疫等数据资源跨部门、跨区域共享。

4.提升政务数据开放能力。依托基础数据库和主题数据库,建设数据治理、开发、标签、建模、搜索、可视化等共性数据能力中心,为政务数据的高效开发利用提供支撑,实现数据资产化、服务化、价值化。梳理和分析政务业务流程和功能特点,建设用户中心、统一支付中心、电子证照中心等共性业务能力中心,开展核心共享业务服务。开放共性数据能力中心和共性业务能力中心的数据接口,建设开放数据平台,对接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开放窗口,实现数据对外开放。

推进大数据创新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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