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推进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
河南省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是国家确定的首批区域示范类综合试验区,是国家实施大数据战略的重要载体,承担着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开展大数据综合试验探索的重大使命。为贯彻落实《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要求,推动试验区发展和网络经济强省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基本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的要求,坚持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协同建设、开放共享,突出创新引领、注重特色、厚植优势,以数据应用带动数据汇聚、以开放共享带动产业发展,着力破解体制机制障碍,注重市场与政府协同发力,加快推进落实八大重点任务,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为国家大数据战略实施探索路径、积累经验、提供示范,打造全国一流的大数据产业中心、数据应用先导区、创新创业集聚区、制度创新先行区,建成引领中部、特色鲜明的试验区。
主要原则。
需求牵引,示范引领。围绕民生服务、产业发展、政府治理等领域最紧迫需求,以大数据示范应用为突破口,推动数据资源汇聚和共享开放,破解制约大数据创新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探索大数据发展的有效途径,实现“应用、数据、产业”三位一体协同发展,推动形成以大数据应用为基本业态的产业发展模式。
重点突破,整体提升。把服务国家战略和推进网络经济强省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从“河南有优势、全国有影响、工作有基础”的行业、领域入手,找准关键环节和关键节点,组织开展大数据创新应用试点,远近结合,通过实现“点”的突破带动“面”的提升。
政府主导,企业主体。政府重点加强规划引导,加快政务数据共享开放,构建大数据产业发展生态,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政务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政务大数据创新应用,汇聚商务数据和社会数据资源,围绕市场需求开展数据挖掘和创新应用,促进大数据专业化、市场化发展。
扩大开放,合作共赢。以政务数据开放促进数据要素流通,以数据流引领技术流、物质流、资金流、人才流。以更加开放的姿态大力引进优势企业,鼓励各级政府部门与企业合作开展大数据创新应用,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共赢的发展局面。省市联动,协同建设。科学规划、有序建设,注重实效、统筹推进。省级层面重点加强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统筹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和大数据产业发展布局,推动信息互联互通和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开放。市级层面着力建设数据汇聚节点,积极开展大数据创新应用,依托中心城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产业集聚区、服务业集聚区布局建设大数据产业园,加快推动大数据产业集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