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管护宜耕——强化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深化耕地资源保护,全面树立空间、质量、资源、生态、景观“五位一体”耕地综合保护新理念,确立耕地空间和资源并重的管护方式,推动农用地复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
1.加强耕地保护责任落实制度建设
强化耕地责任目标考核,切实落实政府责任;完善本市生态补偿机制,加大市级财政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补偿力度,提高区政府积极性;通过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等措施,显化耕地资源价值,提高占用耕地成本,加大对农村地区资金投入;健全、完善全社会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
2.加强耕地质量建设,提高耕地保护水平
优化耕地质量等别更新与监测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土地整治新增耕地质量等别评定制度。做好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后复垦耕地质量评价,探索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成果应用路径。完善耕地质量监测网络,优化监测指标,按照耕地环境质量实施分类管理,探索土壤修复和治理新方法。对于耕地的土壤环境风险应突出预防为主,重点聚焦“四旁”(工业区、大型市政基础设施、骨干河道和交通干道)耕地的土壤环境风险,对耕地面积和范围进行预控调整,优先转化为生态用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和再利用制度,探索耕地质量等级折算,推动耕地保护由数量保护向数量、质量并重转变,由空间保护向土壤资源、空间保护并重的内涵式保护转变。
3.推进基本农田建档、立册、入库
通过建档、立册、入库,实现划定后的永久基本农田落地到户,明确保护责任。做好日常管理维护工作,完善“新三线”管控机制,严防永久基本农田随意被建设占用,确保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实现永久保护、永续利用。
(三)集约高效——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在坚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的同时,完善政府引导机制。以资源、效能、机制“三位一体”的土地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为依托,全面加强土地市场管理,创新土地复合利用政策,构建紧凑型节约型用地标准,深化完善具有上海特色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制度体系。
1.全面深化土地全生命周期管理
落实土地全生命周期监管。建立全市统一的土地全生命周期管理信息平台,通过多部门信息共享、动态监测,切实按“谁提出、谁负责、谁监管”的原则,落实合同履约情况监管。优化提升全覆盖、全要素、全过程的土地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根据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城市发展方式转变要求的明确和深化,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平台,从资源规模和强度控制、社区开放共享、生态环境改善、智慧绿色城市建设、城市文化提升等方面,进一步优化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
2.进一步推进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完善优化土地储备机制,增强土地市场政府调控能力。以实施土地全生命周期管理为抓手,进一步优化土地和住房供应结构。在增加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规模的同时,明确商品住房用地的中小套型住房比例和商品住宅物业持有要求,进一步增加中小套型商品住房供应比例,促进购租并举的住房体系建设;鼓励开发企业持有部分商业办公物业用于持续经营,促进建筑品质和运营管理水平的提升,引导开发企业成为城市共建、共治、共享的责任主体。同时,加强土地出让规划评估工作,结合经营性用地供应逐步完善公共开放空间、公益性配套服务设施,增强城市活力,构建15分钟社区生活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