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实施方案》印发(附全文)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4-21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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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教体结合,完善训练和竞赛体系。

各市县政府、各学校要充分发掘资源,广泛开展课余体育训练和校园体育竞赛活动,到2020年,各级各类学校每年至少举办1次综合性运动会或体育节,各市县政府要形成完善的校园体育竞赛体系。

开展课余训练。各市县政府、各学校要坚持教体结合,通过组建运动队、代表队、俱乐部和兴趣小组等形式,积极开展课余体育训练,为有体育特长的学生提供成才路径,为国家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奠定基础。要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运动训练规律,科学安排训练计划,妥善处理好文化课学习和训练的关系,全面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和智力水平,打好专项运动能力基础,不断提高课余运动训练水平。各级教育、文体部门要完善大、中、小学与各类体育运动学校优秀体育人才相衔接的选拔、训练机制,构建“小学—中学—大学”和“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业余体校—优秀运动队”双轨并行的体育人才培养模式,办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加大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和试点市县的建设力度。

完善竞赛体系。各市县政府、各学校要建立常态化的校园体育竞赛机制,广泛开展年级、班级体育比赛,每年至少举办1次综合性运动会或体育节,通过丰富多彩的校园体育竞赛,吸引广大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形成“人人有项目、班班有活动、校校有特色”的良好局面。要制定学校体育课余训练与竞赛管理办法,完善和规范学生体育竞赛体制,构建校、县、省三级竞赛体系。各市县政府要在整合赛事资源的基础上,系统设计并构建相互衔接的学生体育竞赛体系,积极组织开展区域内竞赛活动,定期举办综合性学生运动会。全省学生运动会每年举办1届,省直有关单位要联合制定体育竞赛规程,开展跨区域学校体育竞赛活动。各市县政府、各学校要积极开展青少年校园足球四级联赛,推动校园足球蓬勃发展。通过完善竞赛选拔机制,畅通学生运动员进入各级专业运动队、代表队的渠道。

增强基础能力,提升学校体育保障水平。

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基础能力和保障水平,到2020年,各市县政府要全部配齐学校体育教师,学校的体育设施配备率、工作经费到位率、体育教师培训率、运动伤害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完成率要达到90%以上,建成较为完善的学校体育工作保障体系。

加强体育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增强广大体育教师特别是乡村体育教师的职业荣誉感,坚定长期致力于体育教育事业的理想与信心。各市县政府要利用现有政策和渠道,创新教师队伍管理体制机制,着力解决教师队伍结构性矛盾,按学校体育课程设置标准和学校体育工作需要配齐体育教师和体育教研人员。建立健全体育教师培养体系,办好省内高等学校体育教育专业,逐步扩大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中体育教育专业招生规模,加大农村学校教师特岗计划补充体育教师的力度。鼓励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优秀教练员、退役运动员、社会体育指导员、有体育特长的志愿人员兼任体育教师或教练员。实施体育教师全员培训,通过国培计划、省培计划、传统体育项目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和顶岗支教置换活动等途径,着力培养一大批体育骨干教师和体育名师等领军人才,重点提升乡村体育教师、少数民族地区体育教师和特殊教育体育教师水平。科学合理确定体育教师工作量,把组织开展课外活动、学生体质健康测试、课余训练、比赛等纳入教学工作量。保障体育教师在职称评聘、福利待遇、评优表彰、晋级晋升等方面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待遇。高等学校要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教师总编制内,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齐体育教师,不断完善符合体育学科特点的体育教师工作考核和职称评聘办法。

推进体育设施建设。各市县政府、各学校要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中小学校体育设施技术规程》及相关学校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充分利用多种资金渠道,加大对学校体育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在基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中统筹规划学校体育设施,把学校体育设施列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等项目中加大对体育设施建设和器材配备的支持力度,以保基本、兜底线为原则,建设好学校体育场地设施、配好体育器材,推动全省学校体育设施和器材逐步达到国家标准,为体育教师配备必要的装备。各市县政府要进一步完善制度,积极推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为学校体育提供服务,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推动有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在课后和节假日对本校师生和公众有序开放,充分利用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户外营地等资源开展体育活动。

完善经费投入机制。各市县政府要建立与体育发展相适应的财政投入机制,在安排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本级财力时要对学校体育给予倾斜。全省各级教育等部门要根据需求将学校体育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在体育基础建设、体育资源社会购买服务、体育训练和比赛、学生运动队员营养改善和体育运动意外伤害保险等方面给予支持。学校要保障体育工作的经费需求。各市县政府在教育财政投入中要保证体育发展的基本需求,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发展学校体育,多渠道增加学校体育投入,建立学校体育器材补充机制,加快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体育设施标准化建设,把农村学校体育设施设备建设纳入本地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有关项目规划,合理配置体育资源,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推进区域内体育均衡发展。

健全风险管理机制。省直有关单位和各市县政府要加强对学校体育安全的指导和监督,逐步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面向全体学生的体育运动风险管理机制。制定包括安全教育培训、活动过程管理、运动伤害预防、事故保险赔付在内的完善的学校体育运动风险管理制度,依法妥善处理学校体育意外伤害事故。各市县政府、各学校要制定校内外体育活动和竞赛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人,落实安全责任制。建立学校体育活动意外伤害应急管理机制,健全学校安全管理问责机制。加强对校长、教师及有关管理人员培训,提高学校体育从业人员运动风险管理意识和能力。各学校要制定和实施体育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加大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力度,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学生的伤害应急处置和救护能力。要根据体育器材设施及场地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管理,定期开展检查,有安全风险的应当设立明显警示标志和安全提示,并及时维护,消除安全隐患。完善校方责任险,探索建立涵盖体育意外伤害的学生综合保险机制。鼓励市县政府试点推行学生体育安全事故第三方调解办法。

整合各方资源支持学校体育。各市县政府要完善政策措施,采取政府购买体育服务等方式,逐步建立社会力量支持学校体育发展的长效机制,引导技术、人才等资源服务学校体育教学、训练和竞赛等活动。鼓励专业运动队、职业体育俱乐部定期组织教练员、运动员深入学校指导开展有关体育活动。支持学校与科研院所、社会团体、企业等开展广泛合作,提升学校体育工作水平。各市县政府、各学校要加深同港澳台青少年体育活动的合作,加强学校体育国际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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