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总体目标
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儿童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完善服务体系,提高儿童身心健康水平;促进基本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儿童享有高质量的教育;建构社会支持和保护网络,降低可预防伤害,保护儿童基本安全;建立适度普惠的儿童福利体系,提升儿童福利水平;建立完善儿童法律保护体系,保障儿童合法权利;创造儿童友好型社会环境,促进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权利的实现。
三、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一)儿童与健康。
1.主要目标。
(1)严重多发致残的出生缺陷发生率逐步下降,减少出生缺陷所致残疾。
(2)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4‰和5‰以下。降低流动人口中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3)预防和控制儿童常见多发性疾病、艾滋病、结核病、乙肝等传染性疾病的增长和蔓延。
(4)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保持在95%以上。
(5)低出生体重儿发生率控制在2%以下。
(6)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80%以上。
(7)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控制在4%以下。
(8)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控制在2%以下,低体重率降低到2%以下。
(9)中小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达到95%以上。控制中小学生视力不良、龋齿、超重/肥胖、营养不良发生率。
(10)降低儿童心理行为问题发生率和儿童精神疾病患病率。
(11)提高适龄儿童性与生殖健康知识普及率。
(12)禁止儿童吸烟、酗酒和吸毒。
(13)发展儿童校园足球等各类运动。
2.策略措施。
(1)加大妇幼健康服务工作保障力度。按照国务院要求,省、市、县均设置一所政府举办、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根据国家医改方案规定和现行政府卫生投入政策,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的多元化妇幼健康服务投入机制。建立完善妇幼健康服务网络和基层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应当根据辖区常住人口数、妇女儿童健康需求、功能定位、职责任务和区域卫生规划、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在整合优化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合理设置,二级以上的综合医院要设置儿科,县级的公立医院和儿科需求量比较大的城市的公立医院要设置儿科病房。加快区域性新生儿救治中心、儿童医疗保健中心建设,完善儿童急诊急救网络建设,提高儿童健康服务水平。
(2)完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体系。按照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以三级防治措施为主要内容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加强政府主导,实施项目引领,逐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涵盖孕前、孕期和新生儿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免费服务制度。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知晓率、检查率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加强孕产期合理营养与膳食指导。健全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网络,提高孕期出生缺陷发现率,产前筛查率达到70%以上;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和新生儿听力筛查率均达到98%以上;建立健全残疾儿童早筛查、早治疗、早康复的干预体系,提高确诊患儿治疗率和康复率。加大出生缺陷防治知识宣传力度,提高目标人群出生缺陷防治知识知晓率。
(3)加强儿童保健服务和管理。推进儿童医疗保健科室标准化建设,开展新生儿保健、生长发育监测、营养与喂养指导、早期综合发展、心理行为发育评估与指导等服务。为3岁以下儿童提供系统保健服务,为7岁以下儿童提供基本保健服务;将流动儿童纳入流入地社区儿童保健管理体系,提高流动人口中的儿童保健管理率。3岁以下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和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均达到90%以上。
(4)降低5岁以下儿童主要疾病死亡率。大力推广新生儿窒息复苏、儿童疾病综合管理等适宜技术,降低新生儿窒息、早产与低出生体重、肺炎和先天性心脏病等儿童疾病死亡率。
(5)预防、控制儿童疾病。扩大免疫规划范围,完善免疫服务形式,规范预防接种行为,加强冷链系统建设和维护,提高免疫服务质量。以农村和城市社区为重点,普及儿童疾病预防基本知识,提高儿童疾病预防技能。将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等母婴传播纳入妇幼保健日常工作,逐步提高孕期检测率,乙肝表面抗原检测率保持在99%以上,预防乙肝母婴传播干预率达到95%以上。
(6)改善儿童营养状况。加强爱婴医院建设管理,完善和落实支持母乳喂养的相关政策,积极推行母乳喂养。在育龄女职工较多的用人单位和有条件的公共场所设立“母婴室”。开展科学喂养、合理膳食与营养素补充指导,提高婴幼儿家长科学喂养知识水平。加强卫生人员技能培训,预防和治疗营养不良、贫血、肥胖等儿童营养性疾病。普及辅食添加相关知识,继续推行中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宣传普及碘缺乏和高碘危害知识,推行“因地制宜、科学补碘”防治措施,提高缺碘地区合格碘盐食用率。
(7)提高儿童身体素质。加强学校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推进健康校园建设。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建立健全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实现学生健康体检网络化管理,确保中小学生每年进行1次体检。定期组织开展儿童体质监测。加强儿童膳食、用眼卫生和口腔卫生指导,控制中小学生视力不良、龋齿、超重/肥胖、营养不良发生率。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保证学生睡眠时间,学校保证中小学生每天至少1小时体育锻炼时间。加强学校、幼儿园体育活动设施和儿童体育俱乐部建设,新建城乡社区体育设施兼顾儿童健身需求,为儿童参加体育锻炼创造条件。创新学校卫生工作机制,实施中小学医务(保健)室达标工程、加快医务(保健)室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实施由当地卫计委组织医院统一划片配备校医、学校提供场地的中小学校医公共服务模式。
(8)培养儿童良好行为习惯。加强对儿童的健康指导,对儿童开展疾病预防、心理健康、生长发育和青春期保健等方面的教育和指导,开展多种形式的儿童禁烟、禁毒、防病宣传教育。严禁向儿童出售烟酒和毒品,严厉打击诱骗儿童吸毒的违法犯罪行为。
(9)提高儿童心理卫生服务质量。建立儿童心理健康公共服务网络,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精神专科医院设置儿童心理科(门诊),配备专科医生。学校设置心理咨询室,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师。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教育,促进儿童心理和行为健康发展。加强儿童精神疾病预防与治疗,开展精神卫生专业人员培训。
(10)提高儿童生殖健康服务质量。将性与生殖健康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课程体系,建立儿童生殖健康公共服务网络,加强能力建设,提供适合适龄儿童的服务,满足其咨询与治疗的需求。
(11)落实学生体质提升计划。3年内配齐配足中小学体育教师,用2—3年时间,使全省中小学校体育场地器材和设施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推进义务教育体育多样化、高中体育专项化改革。推进学生体育联赛改革。建立全省学生体质健康与监测平台,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年度监测和公告制度。制定并实施校园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省、市、县、校四级足球联赛机制,逐步覆盖各类体育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