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低碳城市试点实施方案》印发(附图解)
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发布日期:2017-03-28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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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差别化资源价格

加快低碳产品和技术推广

根据十大重点工程,我市将实行差别化资源价格,继续完善阶梯电价、水价、气价制度,完善污水、垃圾等处理处置收费机制。建立生活垃圾处理费分级承担制度和跨区域处理补偿政策。优化电力生产运行方式,优先调度可再生能源发电资源。同时,还将探索建立成都市低碳产品和低碳服务的标识制度,逐步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在大型商场、旅游酒店等领域,选择量大面广、可比性强、易于标准化和定量化的日常生活用品和常规服务,逐步开展低碳标识工作。

在低碳技术创新方面,记者了解到,我市将依托成都科学城、金堂节能环保装备制造产业化基地和成都高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搭建低碳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建设一批低碳技术领域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在具体的低碳产品与技术推广上,我市将加强节能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在城市建筑、交通及露天照明系统全面推广绿色高效照明产品和智能控制技术。加快变频空调、节能型冷藏设备等节能设备和技术推广。推进工业烟气和汽车尾气净化、交通信息智能化技术应用。推广绿色建筑技术及产品、煤改气改电能源优化技术、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处置技术等应用。

新建民用建筑

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是我市低碳城市试点十大重点工程之一。记者了解到,我市将严格落实土地出让建设条件制度,明确将绿色建筑、装配式建设工程建设标准和要求写入《(招拍挂)建设条件通知书》,纳入拟出让宗地的土地出让方案。同时,在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严格执行城镇新建民用建筑节能50%的标准。按照相关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起,全市新出让土地取得土地出让合同或已具有土地出让合同但新取得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的各类民用建筑工程全面执行国家、四川省现行绿色建筑标准以及《成都市民用建筑绿色设计技术导则》。

在全市房建工程项目和市政工程项目中全面推进装配式建设方式。建立完善装配式建设工程政策和技术标准体系,大力推进基于BIM(建筑信息模型)的建筑信息化技术应用。到2020年,全市房建工程项目单体建筑预制装配率不低于30%;市政工程道路、桥梁、隧道、轨道交通等项目除必须现浇的部分外,全部实现预制装配化。同时,结合城北片区改造、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道路建筑立面综合整治和既有建筑抗震加固等多项工作,同步实施以窗改为主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鼓励共享单车等共享交通发展

2020年上牌新能源汽车超8万辆

记者从低碳交通建设工程中了解到,我市将建设轨道交通大都市,强力推进轨道交通加速成网计划,推动地铁、市域大铁、有轨电车等多网多制式融合。实施“650+”轨道交通计划,每年至少开通2个轨道交通项目,建成以“双核”为中心的半小时轨道交通圈,到2020年运营里程达500+公里,在建里程达150+公里。加强与资阳、眉山、德阳等周边城市轨道交通对接,加快形成成都平原城市群轨道交通网络体系。

同时,构建中心城区与近远郊区(市)县便捷高效、通达有序,地上地下无缝衔接、立体换乘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体系。推动市域铁路公交化运行,力争2020年形成200公里铁路公交化运营网络。发展大容量公交和微循环公交,规划建设一批“P+R”停车场,深化“人+绿道+自行车”慢行交通系统建设,试点建设自行车高速公路,鼓励支持共享单车、共享新能源汽车等共享交通健康发展。

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积极推广新能源公交车,新增和更新公交车、出租汽车,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力争2020年在成都登记上牌的新能源汽车达到8万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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